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质量提升,满足市民幸福生活需求,是我市“城乡统筹·幸福株洲”系列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召开的启动物业项目监管全覆盖工作动员会上获悉,该局将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物业项目监管全覆盖,健全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
搭建数字化监管平台 实时采集业主满意度等信息
实现物业项目监管全覆盖,首先是实现物业项目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经与相关技术公司签约,将搭建信息平台,全行业共建,实时采集物业管理数据,形成对我市物业行业、物业管理项目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首先是物业管理小区的涵盖,接下来是开展业主自治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涵盖,再是无院落的零星住宅的涵盖。”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后,某个区域内有多少小区,哪些有物管,多少个无物管小区,那些成立了业委会,多少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多少,物管交费率多少,入住率多少,投诉处理情况如何,业主群众满意度如何,等等这些信息,都将纳入监管平台。
“采集全市物业基础信息,搭建全市项目信息库、物业管理决策监管体系,实现物业项目监管全覆盖,从而提升行业主管部门服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难、处理难、评价难等难点、痛点。”上述负责人介绍。
对物业投诉全程监控 多部门可逐级介入
物业管理投诉在各类市民投诉中长期居高不下,已成为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痛点,为此,在建立数据采集网络的同时,我市还将进行物业投诉处理机制改革试点。
“进行社会治理创新,运用技术手段对物业投诉全程监控。”相关负责人透露,监管平台完成后,将建立业主或实际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直接沟通机制,业主或者实际使用人可就地就近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投诉,限时限质完成;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区物业服务中心、市物业事务中心的逐级介入机制,对前一机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投诉进行逐级处理;建立与其他投诉平台、投诉电话之间的对接机制,将其他渠道的投诉信息纳入到新的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中进行处理。
通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四方互动,“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市物业事务指导中心”四级逐级介入,形成快速处理、事中监管、事后备案、整体考核,提升物业投诉处理效率。
根据计划,9月下旬前,将完成全市物管小区信息联网监测工作,到10月中旬,将完成试点小区的投诉监管机制,有效形成“四方四级”投诉监测预警平台。(株洲晚报记者 周蒿 通讯员 袁思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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