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现车内装有大量香烟 通讯员供图
根据相关法律,香烟属于专卖经营专配,不允许跨区域销售。上周,芦淞交警在日常检查中,就查获了一辆偷运200多条香烟的轿车。
11月8日晚上,民警在枫溪大道开展例行检查。一名司机的车虽然手续齐全,但他显得很紧张,引起了民警怀疑。随后,民警发现轿车的后备厢内装满了芙蓉王、白沙等品牌的香烟,司机称这些烟准备运到城区小商店售卖,但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民警将车辆暂扣,并通知了市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
记者昨日从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支队获悉,车上有香烟200余条,价值两万余元。这些烟由车上的两名违法嫌疑人从外地低价收购,然后偷偷运回株洲进行销售。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稽查人员提醒,销售和运输香烟是需要到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证件的,私人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贩卖香烟达到50条以上,可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涉案价值超过5万元,可以按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刘玺 通讯员 陈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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