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株洲晚报记者 李卉 摄影 张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让“五朵金花”买房信念更坚定
晚报看房团吸引力无穷 ,来自石峰区某大型国企的刘大姐参加了第一次看房团,“看房团推荐的楼盘都挺不错的,而且比自己去看房、买房方便、实惠一些。”刘大姐这次把有买房意向的姐妹们都叫来了,还戏称是“五朵金花”,大方地请记者拍照。
“五朵金花”都是为子女看房的,她们膝下是两个儿子、三个闺女。不是说养儿子是“建设银行”,养闺女是“招商银行”,省心又省钱,以后不用再为房子、车子操心了吗?
“怎么会啊,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都出来了,谁出钱买的房就归谁,男孩女孩子都得买房呢。”
“五朵金花”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来后,姐妹们一起讨论了好一阵子,虽然觉得法律条文缺乏人情味,滋长了夫妻各自心中的“小算盘”。特别是从现实角度说,男方买房、女方承担装修和家电,但房子目前还处于增值状态,装修和家电则不断贬值,这对女方有些不利。不过回头想想,法律保护“有产者”的利益也是对的。这年头,女子当自强,保持思想独立、经济独立,是必须的!
妈妈们的思想还挺潮!“司法解释三”触及了现实婚姻生活中的敏感地带,让“五朵金花”心有感触,行动也很迅速。
洪姐的女儿今年28岁,准备明年结婚,准女婿是有房一族。女儿工作后有了一笔积蓄,一直盘算着投资个小户型,积蓄可做首付,贷款则慢慢偿还。
洪姐原来觉得这个方案还不错,有利于树立年轻人的理财观念,但“司法解释三”却改变了她的想法。洪姐决定拿钱赞助女儿买房,不用再向银行贷款,面积也从之前考虑的70-90㎡上涨到了120㎡左右, “这样一来,房子就完全是她的个人财产了,比贷款要‘了撇’一些。”
其实洪姐心中更深层次的想法是让女儿有房更自信,婚后不会有“寄人篱下”之感,婆家也能给予女儿更多的尊重,“我可能想得太多,但当娘的都是这样,呵呵。”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我们的共同目标:换套小房子!
房子该买多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看房团里的龙女士和张女士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换套小房子。
没结婚时想住大房子,一来觉得宽敞舒适一些,二来是想着生了孩子后,方便父母和保姆过来照料。基于这两点,龙女士和张女士分别买了套180㎡、160㎡的大房子。享受了大房子带来的感觉,困扰也随之而来,打扫卫生真是让人头痛。
“现在我家真正派上了用场的地方可能只有整个面积的三分之二。”龙女士很有感触,结婚8年来,她和老公开火做饭的日子屈指可数——中午一般各自在单位食堂解决,晚餐要么是出去吃,要么是回父母家吃。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因为娭毑和外婆轮流去接孩子放学,小两口下了班后赶紧奔着孩子而去,顺便就在父母家解决了晚饭问题。
龙女士掰着指头数:客厅的电视已经半年没有开过了,次卧常年没有人住,厨房、餐厅更不用说了,一个厕所已经成了杂物间……
不用并不代表不要打扫,张女士已经在160㎡的房子里住了10年。近几年来,周围一直有工地在施工,灰尘弥漫,桌子、柜子只要两天不擦,靠得住就可以在上面写字。
“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张女士说,她们两口子工作都挺忙,每天回家后基本上都成“半瘫痪状”了,打扫卫生真是个艰巨的任务。
两位女士目前都请了钟点工帮忙,每个月要为此支出200元左右。她们认为大房子还有个不好,就是转手困难。所以,她们现在都把目光瞄准了120㎡左右的房子。
住来住去还是株洲好
在看房团的人群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娭毑特别引人注目,她叫黄娭毑,今年68岁了,由大女儿陪同看房。他们的目标是90-120㎡的房子,想买不止一套哦。
黄娭毑半个月前才从广州回来,“住来住去还是觉得株洲好,以后哪也不去了,就在这里养老。”黄娭毑说,除了自己,目前在广东省工作的两个女儿也打算退休后回株洲住,所以先委托妈妈物色房子。
黄娭毑原本在我市某国企工作,也一直住在我市,两个女儿大学毕业后分别在广州市和中山市工作,而且都已经成家立业。退休后,黄娭毑一直在那边帮着照顾外孙,半个月前才回来。
“女儿送我回来,也住了一段时间,到了街上一转,才发现株洲已经大变样了,舒适干净得很,所以决定退了休就住回来。” 黄娭毑觉得株洲好就好在城市不大不小,交通方便,而且生活所需一应俱全,很宜居。特别是这几年,城市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看湘江风光带、看看神农城广场,很有大都会的味道了。以前一些坑坑洼洼的小街小巷、乌烟瘴气的垃圾死角也都得到了改造,感觉非常棒!
“毕竟这里是自己的家,生活了几十年,住着有感情了哟。”黄娭毑要在这里见证株洲的每一点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