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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交会九大优惠政策
来源: 株洲晚报 时间: 2007-09-21 作者:

    一、普通商品房 [即单套建筑面积在144㎡ (含144㎡)]以下的,交易契税按1%收取;其他商品房 (不包括别墅)的交易契税按2%收取。

    普通商品房进入二级市场交易的和一次性购买2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的,契税仍按株政发 [2005]5号文件执行,即按1%和优惠30%征收契税。

    二、存量住房交易,享受房改房上市的优惠政策。

    三、房屋免收核档费、上图费。

    四、市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全面按揭业务,凡房交会期间受理的业务均免收权证代办服务费。

    五、对目前纳入拆迁范围的住户在房交会期间购买二手房的,还可享受权证办理加急服务,确保在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领证。

    六、面向全市市民征集房源信息,并免费在株洲房地产信息网 (www.zzfc.com)、市房地产大厦电子显示屏及其他媒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七、购买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的,购买者及配偶、子女可解决城镇户口。

    八、报纸和电视台为房交会提供广告优惠。

    九、减免房交会前45天和会展期间用于房交会宣传的城市户外广告场地使用费。
 
(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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