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最新报道 展会焦点 展会分布图 参展企业 历届回顾 对话精英 置业助手 房产花絮 论坛热帖 广告集锦  
首页 > 房产频道 > 株洲第七届房交会 > 置业助手 > 正文
买房前需做好3件事
来源: 株洲晚报 时间: 2007-10-19 作者:
    太多的房产开发商违规销售纪录让消费者买房时有着太多的疑虑。究竟什么样的商品房可以放心购买,这是许多消费者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买房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需要做好3件事——

    一是阅读两部法规,即《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这两部法律对于正欲购房和正在购房环节中的消费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看这两部法规,消费者可以大体了解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到心中有底。

    二是看清5个证件,即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通过查看这些证件,消费者可以了解到自已欲购的商品房是否具备合法的销售资格,自已欲购的房屋是否在核准销售的范围之内。当然,从上述5证的办理程序来看,开发商如果没有办好后面4证,就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如果开发商能够提供真实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证件可以免看。

    三是细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以此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想法,同时对照自已的想法,看有没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可能。

    只有通过以上三个环节的认真 “审查”,消费者才能真正的做到明明白白地消费,才不会因为知识信息的不对称,使自身蒙受损失。(樊人)
 
(网络编辑: 肖蓉)
 
关闭本页 】 【 打印本页 】【查看 评论
 
匿名发表  名称:邮件:验证码:
 评论:
相关信息
 ·贷款买房“六不要”
 ·买房别忘看“大图”
 ·售楼书学问大 若买房请细看
 ·选购二手房五注意
 ·先报自家底 谈价更高效
 ·购房时您花了多少冤枉钱
 ·消费警示:期房购买的四大“暗礁”
图片新闻
论坛热点

 株洲日报社 |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 | 广告业务友情链接 | 实习申请 | 网站意见反馈

株洲日报社·株洲网 (www.zhuzho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株洲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地址: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18号株洲日报社618  邮编:412007
湘ICP备03205237号
联系电话:0733-8813730  E-mail:ealin@263.net
技术支持:高术致力传媒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08/07/02 12: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