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是全国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得相对较早、廉租房建设较好的一个省,但目前仍然有5大问题需要求解。”在8月16日召开的全省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湖南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彭先成说。 截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筹集廉租住房资金达到3.08亿元,累计建设和筹集廉租住房面积达到70.21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累计达到2.1万户。
在今后几年内,湖南省将从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房源建立等五方面问题入手,确保到2009年底前,全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这一目标达到之后,再根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逐步扩大保障对象和保障面积范围,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湖南省建设厅提出,湖南廉租房建设目前存在五大困难:
一是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较小。目前,我省廉租住房仅保障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部分住房困难家庭,还没有扩大到目前国家所要求的低收入家庭。
据调查,全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有132774户(占全省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5%),至2006年底止,廉租住房仅保障了21086户,还有111688户没有解决住房问题。
二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廉租住房资金真正纳入财政预算科目工作才刚刚起步,大多数市州没有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市州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资金投入廉租住房建设有待规范和落实。
三是廉租住房房源不足。有的市州把对已经居住在公房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租金核减作为完成廉租住房任务的主要方式,忽视了廉租住房房源筹集。目前各地可用公房已不多,如不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在一定时期内,我省的廉租住房房源将出现严重短缺。
四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少数地区对住房保障工作(特别是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必需行政划拨,但落实难度很大。主要原因在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财政收入少,土地出让收益是当地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
五是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市、县要有专门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和人员,我省地级城市房地局中,除长沙外均属于事业单位。目前,14个市、州没有廉租住房专门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有5个;县(市)房地局中,大部分没设廉租住房专门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