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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最近清理的70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中,“以租代征”宗数和面积均接近10%。事实表明,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以租代征”行为,正在成为目前土地违法的最主要和最新表现形式,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以租代征”之所以成为当前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就在于这几年严把土地闸门,依法审批的闸门应该说管住了。这样,很多地方、很多企业为逃避监管,就利用“以租代征”形式来进行非农业建设。
无论实行土地公有制还是土地私有制,世界各国土地管理的一个通行规则就是用途管制;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按照何种用途使用,是按照国家规划来进行的。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土地政策是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总量、时序,“以租代征”规避国家对农用地转用速度、规模、总量控制,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实施。
从长远看,“以租代征”将最终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以租代征”中的土地交易是自发的,不受法律保护,交易双方中农民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一旦发生法律、经济纠纷,最终受损害的是农民。特别是在当今中国,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既承担着生产资料供应,很大程度上又承担着社会保障提供,“以租代征”对农民长期权益、农村长远发展和社会长远稳定构成隐患,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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