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曾彦予 郭淑珍)小月本想买套便宜点的房子,没想到却掉进了陷进,她买的房子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小产权房。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大规模清查农村违法用地,重点针对此类房屋。11月,国土部门将就查出的问题作全面处理。
太阳村、龙泉村等地是重点
“反正我单位在郊区,干脆就从附近农民手上买了一栋房子,别看一栋说起来吓人,带院子总共才25万,比在市区买套三居都便宜。”王先生今年40多岁,他已经开始着手规划自己退休后的“半田园生活”。他购买的就是此次我市清查的对象——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种房子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部门也不会给其购房合同备案。
此次,我市清理的范围主要是农村违法违规用地,范围包括:各县(市)区的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边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市中环大道两侧,荷塘区太阳村、芦淞区龙泉村等城边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小产权房为什么卖得红火?
“我去年在河西买了一套三居,贷款20多万,一屁股债要欠15年。”市民老王提起房子就埋怨连连。哪有便宜实惠的房子呢?
小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同样是房屋住宅,而且大多是独门独院,很多人甚至称为“乡间别墅”。但是,这样的房子,不仅施工过程没有监督检验,还没有产权证明。
市房产局人员表示,此类房屋是乡镇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属于没有国家产权证的“集体房”。由于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与其他税费,成本大大降低,售价“水落船低”。
显然,“小产权”实际还是 “没产权”。建设部也曾发出风险提示:遇到集体征地、政府规划、亲属继承、过户转让,“小产权”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可是,对比之下低廉的价格,使得“小产权房”还是卖得红红火火。
“买的时候,我也知道有风险,四处打听到底可不可靠,但是一比较,当时在田心买楼房也不便宜,用同样的钱买农民的房子,划得来。”3年前,陈女士买下了田心附近的一套小产权房,还把以前的农家小院改造翻新,像她一样的市民大有人在。某些中低收入者选择“小产权”,恐怕难以“不懂法律”、“自找风险”来责备。安居才能乐业,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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