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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受到各方关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18日就此接受了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保障范围是城市低收入家庭
“过去的廉租住房制度已推行了好多年,主要对象是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这次文件的调整,就是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群体。原来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这次更加明确,经济适用房解决的对象主要就是低收入家庭。”沈建忠说。
5项措施保证政策落到实处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如何将这项政策落到实处,是网友关心的问题。
沈建忠说,这项工作省级政府要负总责,城市作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到5个落实:一是各项经济政策、优惠政策要落实。二是建设用地要落实。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要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用地必须要达到70%以上。三是资金要落实。四是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实施主体。五是计划要落实。
明确“两个改善”“三个时间段”
沈建忠说,这次提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问题,目标是很明确的。一个目标是“两个改善”,就是对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十一五”期末要有明显的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低收入群体的问题逐步得到改善。
还有一个目标就是 “三个时间段”:今年年底,设区城市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只要提出租赁住房申请,必须做到应保尽保;明年所有的城市对所有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要把保障的范围覆盖到全部低收入群体。
防止经济适用住房变成投资工具
沈建忠说,经济适用房的主要问题:第一是管理不规范,比如对供应对象把关不严,不该买的买了,该买的没买到。第二是标准上应该以建设小户型为主,结果建了大户型,去满足其他一些人的需求。
这次文件中非常明确地提出,要改进规范经济适用房。所谓改进,主要是将原来的供应对象明确为低收入,将原来的建设标准由60平方米、80平方米左右统一调整为60平方米左右。规范主要是在准入和退出上进行规范。
沈建忠表示,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住的问题,现在有人把它作为一种投资的工具,这次要消除。所以这次对经济适用房明确规定,5年之内不能上市,如果有特殊情况要上市,政府要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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