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主无主 网上一查便知
我市商品房销售实行网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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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株洲网 |
时间:
2008-05-08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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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刘智艳 文洁丽)哪套房子卖出去了,哪套房子还没主,以后市民不用只听开发商的一面之词了,上网查查就心知肚明。本月起,我市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预售信息网上公示系统正式启动。
两年前,市民陈宇 (化名)一次性以17万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市区一套小户型住房,一直未拿到产权证,最近他才被告知,房子早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在这个事件中,以预售方式购房的陈先生疏忽了购房合同的备案,令开发商有机会将房子抵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比如买房,就要到房屋登记机构登记,这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你了。一旦其他人也要购买这套房屋,一看不动产登记簿就知道这套房子已经有了主人,不能再买卖了。
“物权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预告登记制度的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可以高枕无忧。”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陈琪说,作为消费者尤其是一次性购房者,一定要及时督促开发商进行登记与备案。
据介绍,从今年5月起,我市开通了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预售信息网上公示系统。根据格式合同规定,在合同签署后30天内卖方必须到房产局进行备案。
然而,在现实操作中,绝大多数开发商没按照30天的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不少消费者也对合同备案意识较为淡薄。目前株洲一次性付款客户因为未能及时进行购房合同备案,而导致开发商借机将房子进行抵押或进行重复买卖的案例已开始呈现上升趋势。
陈琪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一定要督促开发商及时进行合同备案,购房者可以通过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网上、短信查询查到房屋备案与否。同时,该处正在研究一些有效的方式来增强备案透明度,以方便购房者及时了解信息,如让购房者直接获取合同密码,查询合同真实性等。
此外,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公开征求商品房预销售网上下载示范合同修改意见,欢迎各消费者、开发企业就商品房预销售示范合同提出修改建议,详情可点击www.zzf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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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肖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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