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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境外住一年 回国先体检
来源: 株洲晚报 时间: 2007-12-03 作者:

    株洲晚报综合消息 昨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将从今天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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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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