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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的《中山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对学科特长生的高考分数要求进一步放宽,经过学校综合测试确定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偏才”、“怪才”学生,即便高考成绩未达到重点线,也有可能被录取。“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数学、物理、计算机、文学、语言等学科方面和领域具有明显特长及培养潜质,可不侧重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排名。”
这些规定对学科特长生无疑是一种 “福音”。其意义不仅在于让学有所长的“偏才”、“怪才”脱颖而出,更在于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规则,为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另辟蹊径。
用传统的教育评价标准衡量,那些“偏才”、“怪才”难以中规中矩;在“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环境里,他们常常被淘汰、被埋没。如果给他们一片沃土,创新的种子也许会开奇花结异果。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高考改革是一根极其敏感的社会神经。每一项改革举措的出台,都会引来褒贬不一的反应。在毁誉声中,高考改革虽然一直没有停滞,但与人们的期待相比,步履仍显得缓慢和沉重。就拿中山大学的自主招生改革来说,不把高考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有利于探索和完善新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标准。可是,对这样的改革,也有人担心,在诚信制度尚有漏洞、招生录取不够透明的“高校生态环境”中,对“偏才”、“怪才”的选拔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对“特殊人才”的选拔和录取能否做到公平公正?
高考改革需要宽容和理解的环境,但宽容和理解的前提是,必须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让“偏才”、“怪才”脱颖而出,不仅需要慧眼、勇气和魄力,更需要科学的评价制度和公开、透明的操作。尽管可能有争议、有阻力,但打破人才选拔“格式化”的改革不能徘徊,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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