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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省假日办近日发布了7项旅游出行提示,方便游客出行。
1.选择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首先要选择经省市旅游局审核审批的信誉等级高的旅行社作为服务委托对象;其次要认真详细地比较服务内容及价格,切不可一味贪图便宜求低价。
2.详知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前要详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餐饮次数和标准等。必须拒绝诸如 “豪华旅游”、“相当于三星四星标准”等模糊广告用语。
3.维权要合法。旅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保留好有关票据、证据,及时向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书面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旅游者也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注意旅行安全。在境外不要离开集体活动。赴欧洲旅游别穿假名牌。
5.特殊旅游量力而行。在参与探险游、高原游等特殊项目时,要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并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参加。
6.购买旅游保险。一定要购买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杜绝七大“不文明行为”。包括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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