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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用中日共同确认的检验方法对赴日工作组带回的水饺样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
对于中国水饺中毒事件,国家质检总局昨日表示,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一次个案,建议中日双方成立联合调查组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同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因这一事件引发国际社会对中国食品安全的担忧是正常的,但是没有必要。从目前调查情况看,这一事件不是食品安全体系的问题,国内外消费者无需担心北京奥运食品的安全。 质检总局:“毒饺子事件是不满厂方待遇的人蓄意作案”系猜测性报道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13日表示,日本共同社所报道的“‘毒饺子事件’是不满厂方待遇的人蓄意作案”是未由质检总局或警方发布的主观、猜测性的报道,将对调查工作和民众造成误导。
据介绍,共同社曾发布消息说: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人士透露,该市公安局 “毒饺子事件”专案组认为该事件可能是不满厂方待遇的人蓄意作案。
在13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魏传忠说,据质检总局向河北警方核实,自1月30日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至今,在生产环节没有发现异常,现在专门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在没有结论之前,没有向外界通报过任何细节,一些传闻应属猜测。
魏传忠强调说,根据中日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中日双方对该事件的调查,都以中日官方和警方正式发布的消息为准;关于中方对事件的调查情况,以质检总局和中国公安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
他表示,中国政府对于查处工作,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请各媒体一如既往,对调查进展工作进行冷静、客观、实事求是的报道。
新闻背景
中日“毒饺子事件”
今年1月30日下午,日本厚生省向中国通报,日本发生消费者食物中毒事件,疑为食用了被农药甲胺磷污染的中国出口速冻水饺。据通报,问题饺子的生产商是河北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加工厂。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在国内外造成强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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