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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楼安排不当,一场婚宴与一场丧宴被安排在同一天的同一个大厅内,新婚夫妇因此将酒楼告上法庭。近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窦店法庭的调解下,该酒楼给付新人黄某夫妇精神抚慰金1500元。(6月22日《京华时报》)
可能有些人会说,婚宴和丧宴在同一大厅有何不可?你喜你的,他悲他的。然而,在同一时间,同一大厅,怎么能说毫不影响呢?结婚图的就是喜气,办丧事是悲伤的事,在新人看来,这是触犯霉头,是犯忌的事。有些风俗习惯是需要尊重的。一般情况下,人一辈子结婚就只有一次,谁不想过得开心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特别赞成新人黄某夫妇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赞成法律保护风俗习惯,维护法定的公序良俗。
酒店应该懂得最起码的常理,不能将婚宴和丧宴放在一起办。可酒楼却完全不顾这一点,他们只看重利润。因为酒楼一旦向顾客说明情况,肯定会失掉一笔生意,干脆就假装不知道。酒楼赔偿精神抚慰金1500元,并不多。依我看,那户办丧宴的也应该通过法律向酒楼提出赔偿,本来就是悲伤的事,却眼睁睁地看着人家喜。婚宴不能碰到丧宴,同样,丧宴也不应该碰到婚宴。到底让人家是喜还是悲?
商人的本性是逐利,但逐利是有底线的。然而,有些商人早就失掉了商德,眼中只有金钱,而缺乏道德,没有良知。每年的节日前,我们也总能看到执法部门曝光众多的不合格产品。
商家的良心是靠不住的。惟有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消费者也随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能坚持,商家才会守住自己的底线。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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