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图片  │  房产  │  人才  │  教育  │  文化  │  黄页  │  健康  │  情感  │  旅游
      │  专题  │  人物  │  评论  │  二手  │  美食  │  影视  │  游戏  │  数码  │  博客  │  论坛
频道推荐 炎热夏季看清凉美女 株洲人就要说株洲事 株洲摄影高手等你来聊 车辆违章扣分在线查询 扯乱谈硬是扯得冒点边
首页 > 美食频道 > 吃界新闻 热门关键字: 误读,非赞助商饮料
 
不要误读“禁喝非赞助商饮料”
www.zhuzhouwang.com 日期: 2008-07-08 12:09 来源: 千龙网

      今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所有饮料都禁止带入场馆,观众可以在场馆内购买奥组委指定品牌饮料。同时,比赛时场馆内还将有专人负责检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进入场馆,工作人员将会用带有奥运会标志的不干胶贴在涉嫌广告标志上。(《人民日报》7月6日报道)  

      这篇报道一经上网,立即受到网民们“是否过度商业化”的强烈质疑,一些网友甚至以非常刻薄的语言大加嘲讽。但是,笔者仔细阅读了原报道之后发现,报道的主旨是“防范奥运期间的隐性市场行为,维护奥运合作企业合法权益”,并不存在过度商业化问题。换言之,受到遏制的,只是那些借奥运会巨大传播效应、利用各种隐性方式来宣传自身品牌的现象。而公众在阅读这篇报导时,明显忽略了原报道中“统一”,“群体性”等关键词,没能体味出“个体行为不在限制之列”这一重要的潜台词。 

      相关评论:奥运饮料:别太单调别太贵 

      仅以着装来说,如果有人身穿非奥运合作企业的品牌标志衫,组成方阵坐在观众席上,就构成了“借奥运传播效应,以隐性方式宣传自身品牌”,这自然要受到限制。而个体观众只要不穿广告衫入场,身着任何服装都不会受到限制。再以饮料来说,“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的前提,是所有饮料都禁止带入场馆,而场馆内又只能销售赞助商的品牌饮料。两个因素的叠加效应,最终形成了“场馆内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前者是从安保的角度推出的,后者又是奥运组织者与赞助商约定在前,无法更改。理性地看,我觉得可以理解。 

      对新闻事件的可以理解,并不意味着对原报道也可以理解。品读原报道,让人感觉对控制隐性广告的新闻主旨表述得相对抽象,而对于“着装限制”、“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等极为敏感的字眼,又缺乏从背景到初衷的详尽阐释,因而很容易让读者将注意力放到“着装限制”、“饮料限制”等信息上,从而在效果上形成了本末倒置。从这个意义上说,网民的误读,很大程度上是媒体在新闻处理上的“有误”而引发的。如果更多站在读者的角度来考虑,这种现象也许可以避免。这一点,媒体从业者当引以为戒。(马龙生) 


字体:
稿源: 千龙网
作者:
编辑: 沈晓刚


进入论坛讨论
 
相关信息:
 ·北京奥运期间观众不能在场馆内喝非赞助商饮料
关闭本页 】 【 打印本页 】 【共有评论 条】 【 评论
匿名发表  名称:邮件:验证码:
 评论:
 
推荐资讯  
·三年政府直补金,为什么一分都取不到?
·石峰区新人不爽:奥运吉祥日和“离婚日”相...
·陈君文:创新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动力
·10年内,市区道路不再进行“拉链式”开挖
·市二中闻强、刘江瑾分获我市高考文理第一
·湖南株洲一骗子公司假戏真做骗倒一片
·“拉闸限电”昨日开始 尽量保证生活用电
·株洲初中毕业生生源骤减 学生少2万两中学...
·高考录取临近 考生家长提防“高招”骗子
·纪委书记杨平:我是官员中的另类网民
城市视觉  
大胸美女诱惑照让你眼...
咖啡厅里的绝佳小美女
性感双胞胎美女私房照
19岁女孩晒照片想找...
点击排行榜 网友评论排行 编辑推荐
焦点主题  
开放80后美女的私房...
绝色美女的夏日玲珑秀
·长株潭人最有钱 1...
·株洲“影子大盗”现...
·株洲网成立“摄友”...
·市区月最低工资:6...
·全城施工,交通大“...
·我市首次海选“村官...
·10年,株洲要变教...
·孩子留学怎样汇款更...
·油价涨得让人心惊肉...
·两弱女深夜逼退“剪...
论坛热点 株洲·色友·义工   进入论坛>>
夏天的味道 3.30石峰公园环保活动
·“6.8”血案孙征兵被擒
·一骗子公司假戏骗倒一片
·30岁男人被3小姑娘给骗
·株洲建设局应该要反思了
·省检查组来株洲私访创卫
·长株潭轻轨战略性错误?
·荷之最后一抹夕阳
·超性感的中空式连体泳装
·让你迅速逃离剩女在本营
·生命的脆弱与坚强
株洲房产 情感空间 株洲医疗
株洲日报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业务 | 友情链接 | 实习申请 | 网站意见反馈
株洲日报社·株洲网 (www.zhuzho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株洲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地址: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18号株洲日报社618 邮编:412007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聂炜  湘ICP备03205237号
株洲网编辑部联系电话:0733-8813730 E-mail:ealin@263.net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08/09/13 0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