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个月就要毕业,沉重的就业压力,让许多应届毕业生不愿放过任何一次机会。然而,面对一些单位只签实习协议书,不谈试用期的招聘新模式,许多学生都心存疑惑:会不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春节过后,湖南工大的马同学参加长沙一家公司的招聘,并与公司人事经理协商好具体薪酬。但等到要签合同时,人事经理却拿出一纸“实习协议书”说:“你从今年3月开始可以先到公司进行全职实习,等到7月份毕业后自动转正,到时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马同学浏览该协议书,并未看到“毕业后自动转正”的字样,而且通篇用词都是“实习期”而非“试用期”。对此提出质疑,人事经理明确答复:“仅仅通过一两次面试就录用你,对我们企业具有较大风险;但只要你在实习期不出大的差错,一般都能留下。”
据了解,包括株洲在内,有不少企业要求与应届毕业生签订这种实习协议,并声称这是一种 “双赢”举措,对企业来说能起到试用新人的效果,对学生来说能按协议拿到一定实习补贴,总比白干要好。一位设计专业女生就先后在2家公司做过实习生:“其中一家电脑公司原先招聘的实习岗位是企划助理,实际却让我销售软件;另一家平面设计公司让我干了两个月的杂活,又说不招应届毕业生,给了我每月600元的实习补贴。”
“实际上这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为规避劳资纠纷而采取的一些变通方式。”株洲新视野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欧阳华认为,一般正规招人的企业确实会在实习期满后“只要不出差错就予以自动转正”;但也不除一些企业变相利用廉价劳动力,在“实习”期满后以种种理由拒绝签约,或将招聘职位与实际职位偷梁换柱,使学生陷于被动境地。因此,他提醒应届毕业生,这样的协议书尽量不签,如果实在要签也要对企业诚信度有一定了解,避免白打几个月的工,并错失其他招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