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采访者语录
■大型国有企业职工凌先生:没有听说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我们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都是按级别固定好的,同一级别的待遇差不多。
■化工企业职工张小姐:听说过这个制度,但是我所在单位没有搞过。我自己就是做会计的,每个月都经手职工的工资发放,能从中看出来的是,职工涨一两百元,领导涨一两千元。我不知道如果采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是否能改变这种格局。
■食品企业职工蔡先生:单位今年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但效果不是很“理想”。代表职工出面协商的是工会会长,而工会会长是企业的书记兼任的,他又怎么能代表职工的利益呢?
■建筑企业职工言先生:谁做代表谁就可能被“收买”,或者被“报复”。如果你真的代表职工说话,领导们就有可能给你个人穿“小鞋”,而且做这种事费力不讨好,估计没人愿意干。
■通讯企业职工刘先生:我们单位职工的待遇都是保密的,每个人的工资条是密封的,而且单位还规定不允许互相打听同事的工资。这种情况下,如何有人能代表全体职工去做工资集体协商的事呢?
■电子公司职工龙小姐:我跳槽5次了,在经历了这么多的工作后,我发现跟老板说工资的问题根本没可能,除非你是掌握了核心技术的人员。一般的职员只有通过一次次的跳槽来追求高薪,我认识的这么多新老同事中,嫌企业薪水不好而又不想跳的人,就只有消极怠工来进行无言的 “抗议”,还没有谁敢直接去找老板要求加薪的。
上周,本报刊登了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新闻,报道了我省出台的新规定,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要按照六步法定程序来走,不少企业职工对此议论纷纷。
为此,记者近日特地调查采访了不同行业的20名企业职工,一方面,询问了他们是否知道 “工资集体协商”,自己所在企业是否搞了协商;另一方面,也对他们所在企业的工资分配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被调查的企业职工中,绝大部分不知道有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存在,仅有两三个人听说过,一人说自己所在单位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
按照新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可以由工会选派或民主推选。在采访中,几乎所有职工都表示,如果由工会出面来协商,几乎就是走个形式,因为工会领导也是吃企业饭的,受制于企业领导层,或者工会领导跟企业领导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又怎么能代表职工利益呢?然而,要用民主方式推选的话,被采访者普遍表示,怕没人敢代表。
在我市工资协商是从去年开始试点的,一位参与过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人事负责人介绍:“效果一般,企业还是要根据效益和其他一些因素来制定职工的待遇。不过好点的是,通过集体协商,职工有了参与感,也有了话语权,我想这个制度要真正执行下去,还需要时间的磨合。”
而还未进行过集体协商的私人企业负责人谭先生则说:“我们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基本上我个人说了算,不存在集体协商。要是有职工对待遇有意见,可以直接找我说,但是如果职工私下联合起来想搞集体协商,我会感觉大家是要‘造反’了!”
作为工薪族,谁又不想涨工资呢?然而在被调查的20个企业职工中,没有一人直接向企业提出过要求加薪,有实力的职工也仅仅是靠跳槽来实现这一目标。
看来,要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真的完善起来,起到它应有作用,还有个漫长的道路要走,希望这一天通过我们工薪阶层的共同努力,不会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