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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人才频道 > 职场聚焦 热门关键字: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能存在劳动关系吗
www.zhuzhouwang.com 日期: 2007-08-12 17:05 来源: 东方劳动法律网

 
 
      在上海,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劳动合同形式,从而承认了口头劳动合同的存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说明在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与“小时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根据上海的有关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只要员工能够证明其确是在用人单位处工作,并已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成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及解决关系可以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        
      由于口头的劳动合同依赖于当事人双方对于约定的共同认可,因此一旦双方对于某一事项发生分歧,口头劳动合同对于解决纠纷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除非一方可以举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另一方的确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但这在实际上是有因难的。因此,只要有可能,还是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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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方劳动法律网
作者:
编辑: 沈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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