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图片  │  房产  │  人才  │  教育  │  文化  │  黄页  │  健康  │  情感  │  旅游
      │  专题  │  人物  │  评论  │  二手  │  美食  │  影视  │  游戏  │  数码  │  博客  │  论坛
频道推荐 炎热夏季看清凉美女 株洲人就要说株洲事 株洲摄影高手等你来聊 车辆违章扣分在线查询 扯乱谈硬是扯得冒点边
首页 > 人才频道 > 职场聚焦 热门关键字: 天津,劳动者,合同,双薪
 
天津: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企业每月付“双薪”
www.zhuzhouwang.com 日期: 2008-01-09 17:0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9日电 劳动合同一直被视为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但目前职场上还有一些劳动者没有这道“护身符”。现在劳动者们再也不必为企业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而发愁了,2008年1月是签约的最后期限,过时不签的,企业将面临不利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昨天市劳动保障部门特别强调: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企业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一年后仍不签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员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恶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 

  多数企业采取行动与员工签约 

      “实行新法好呀。这不,上个月单位与我们这些保洁人员全都签了劳动合同,连每月给多少钱都在合同里写明白了。”在本市某贸易公司从事保洁工作的张凤兰阿姨兴奋地告诉记者。“我刚刚到这家IT公司上班,上班还没有一个星期,人力资源部门就让我签了一份两年期的合同。没想到这么快。”刚刚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张建这样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07年12月底起,已经陆续有企业开始采取行动,准备与员工签约。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对于有些企业突击签订合同的情况,也一般是发生在诸如保安、清洁工等内勤人员身上。由于企业普遍对于这类人员的合同不大重视,如今新法实施了,很多企业就想到了签约的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要看仔细 

      “很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仔细看清条款内容,往往以后有了问题再回过头来看合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提醒劳动者,按照规定,企业最好使用市劳动保障部门推荐使用的标准劳动合同文本,如果企业要是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必须将合同样本送至属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经备案和获准使用后,方可使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特别强调:虽然新法更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要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自身法律意识也非常关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要敢于说“不”。一旦签订不公平合同,日后出现劳动纠纷,除劳动者能够证明是在被胁迫或欺诈下完成的签字,或已签订的合同中有违法条款合同无效外,其余情况下,劳动仲裁部门将劳动合同规定内容作为有效证据,双方的签字就是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明。(记者 李茜) 

      天津市推荐使用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中具备的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双方约定事项 

      ●劳动争议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 

字体:
稿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沈晓刚


进入论坛讨论
 
相关信息:
 ·劳动者自愿不签合同行吗?
 ·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端午节加班可得3倍工资
 ·北京乙肝歧视案劳动者胜诉 单位被判道歉并赔偿
 ·郑州:五成职工迫切需要解决不签劳动合同问题
 ·IT企业该如何面对《劳动合同法》第二轮冲击?
 ·单位拒开离职证明 劳动者可索赔
 ·专家提示:农民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广东劳动合同法实施调查:社保成企业的"心病"
 ·农民工节后求职谨防四陷阱 不要签"生死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增加了多少成本?
关闭本页 】 【 打印本页 】 【共有评论 条】 【 评论
匿名发表  名称:邮件:验证码:
 评论:
 
推荐资讯  
·三年政府直补金,为什么一分都取不到?
·石峰区新人不爽:奥运吉祥日和“离婚日”相...
·陈君文:创新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动力
·10年内,市区道路不再进行“拉链式”开挖
·市二中闻强、刘江瑾分获我市高考文理第一
·湖南株洲一骗子公司假戏真做骗倒一片
·“拉闸限电”昨日开始 尽量保证生活用电
·株洲初中毕业生生源骤减 学生少2万两中学...
·高考录取临近 考生家长提防“高招”骗子
·纪委书记杨平:我是官员中的另类网民
城市视觉  
大胸美女诱惑照让你眼...
咖啡厅里的绝佳小美女
性感双胞胎美女私房照
19岁女孩晒照片想找...
点击排行榜 网友评论排行 编辑推荐
焦点主题  
开放80后美女的私房...
绝色美女的夏日玲珑秀
·长株潭人最有钱 1...
·株洲“影子大盗”现...
·株洲网成立“摄友”...
·市区月最低工资:6...
·全城施工,交通大“...
·我市首次海选“村官...
·10年,株洲要变教...
·孩子留学怎样汇款更...
·油价涨得让人心惊肉...
·两弱女深夜逼退“剪...
论坛热点 株洲·色友·义工   进入论坛>>
夏天的味道 3.30石峰公园环保活动
·“6.8”血案孙征兵被擒
·一骗子公司假戏骗倒一片
·30岁男人被3小姑娘给骗
·株洲建设局应该要反思了
·省检查组来株洲私访创卫
·长株潭轻轨战略性错误?
·荷之最后一抹夕阳
·超性感的中空式连体泳装
·让你迅速逃离剩女在本营
·生命的脆弱与坚强
株洲房产 情感空间 株洲医疗
株洲日报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业务 | 友情链接 | 实习申请 | 网站意见反馈
株洲日报社·株洲网 (www.zhuzho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株洲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地址: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18号株洲日报社618 邮编:412007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聂炜  湘ICP备03205237号
株洲网编辑部联系电话:0733-8813730 E-mail:ealin@263.net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08/09/12 22: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