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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有压力
记者了解到,新法的实行,一些高科技企业对此反响并不强烈。“新法的实行对我们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江苏柯菲平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引林说。
秦引林所在的医药公司是从事药品销售和研发的公司,属于高科技型企业,对员工的知识要求比较高。公司成立6年,现有150名员工,平均年龄28至30岁,最大的年龄53岁,每年公司员工的流动率在10%左右。
秦引林说,公司一直为员工缴纳五险,对于表现不好要辞退的员工,公司也会多给他们二到三个月的工资,并帮他们推荐工作。”
秦引林说,如果能连续在公司工作十年,说明这些员工本身素质和各方面能力都很强,公司发展也需要他们;反之,即便是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不满意的员工,公司一样可以辞退,为他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应该的,他每年为公司作的贡献肯定不止一个月工资。
而劳动密集型企业,则对《劳动合同法》比较敏感。“劳动成本增加不多,但对我们打击很大。”南京市某企业董事长刘俊(化名)说,他的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以加工出口铁制品为主。
刘俊说:“我们受到的压力有三重。”
首先是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去年一年,他所在的企业因为人民币升值利润降低了10%,预计今年将超过10%。
其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从去年开始,国家不再鼓励加工企业出口,退税由原来的17%下调到了13%,今年5月将会再次下调到5%。
第三,该公司去年每月工资支出为300多万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每月增加不到20万元。
《劳动合同法》让劳动密集型企业“雪上加霜”?
近日,关于珠三角大批企业因《劳动合同法》实施而关闭的说法,刘俊并不赞同,其实最大的原因是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劳动合同法》的施行起到了助推的作用,让这类企业“雪上加霜”。
刘俊说,我们不算最惨的,最惨的是那些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
南京一家人物业保洁工程公司总经理傅九梅感觉压力很大,按照增加的成本核算,社会保险部分可以由被服务的企业承担,她的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部分和带薪休假部分,每月每人增加122元。
“我们的毛利润才20%左右,增加的劳动成本就挤掉了14%,还要上缴7%的税,公司基本上不盈利。”傅九梅说。
让她庆幸的是,社会保险是被服务对象承担的,否则,她肯定是要关门了。
那些已经搞了劳务派遣的企业最担心的不是劳动成本的问题,而是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田桂蓉经理说,企业用工的灵活性受到了限制,企业的用工的风险也将增长,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而追求利润是企业经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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