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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讯(株洲晚报 唐 艳)“一年几十起案子几乎只有一两个不是牵扯到农民工的,今年我院已经裁决了10多起,申诉人全部是农民工。”昨日,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获悉,每年跟工伤挂钩的案件的主体绝大部分是农民工。
来自河南省大康县的农民工王柱在工作过程中被边角料划伤,在支付医药费的问题上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在株洲没有其他依靠的王柱不得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院来为自己维权。前不久,通过仲裁院的调解,单位最后支付给王柱各项工伤待遇近2万元。
王柱受了工伤是不幸的,但是通过有效途径解决了自己的待遇问题,他又是幸运的。然而更多的农民工在遭受了工伤后,得不到单位的救助和赔偿,维权的道路也异常艰难。
来自邵阳的农民工谭师傅,在一建筑工地打工,干了不到1个月就把一只眼睛搞伤了。多次联系包工头无果后,谭师傅找到了记者,他说:“我咨询了劳动局,单位没有在这边给我们买工伤保险,因为单位的注册地在浙江,要维权就要到浙江的劳动部门去。现在,我连生活费都没有,又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维权呢?”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位从事了多年工伤保险工作的人士介绍,农民工工伤问题确实突出,主要存在几大现象:一是企业恶意以司法程序拖延赔付时间,受伤农民工多数经济困难,根本拖不起;二是农民工受工伤取证难,有些老板为了逃避责任,甚至要受伤民工的同伴做伪证;三是因为层层分包,又没有劳动合同,农民工受了工伤难以找到负责对象;四是一些建筑公司挂靠外地的单位,本地机构为农民工维权有些鞭长莫及。
这位人士说:“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出台了许多政策为农民工讨工资,还专门成立清欠办这样的机构。虽然说工伤在农民工中不是普遍存在的,但是降临到任何一个农民工身上,对这个农民工和他的家庭都将带来巨大的不幸,其损害相比欠工资而言更甚。希望农民工工伤问题能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为农民工的幸福生活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