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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呆很笨很自卑。玩弹子总进不了洞,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总是第一个被抓走,煮饭总是糊一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找不到足以抗衡他人的资本,我就像一只折翼的鸟儿,显得十分孤僻和自卑。
弗罗伊德说过,一个人如果长期找不到精神的寄托,长久的失衡状态会导致人格分裂和崩溃。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读书给了我人格自赎的力量。
随着一本本的书读过去,我开始了对悲欢人生的体验。我总在想,个人的痛苦也许是微不足道的,只有同时深切地关注着阅读着别人的痛苦,才会将自已的痛苦化为对人类的神圣忧患意识。书让我有一种求真、求美、求发展的强烈渴望,这渴望燃烧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体验着生命的痛苦,也体验着幸福。
读一本书无异于一次灵魂的探险揽胜,那扑面而来的智慧花星,实在令人目不暇接,美不胜收。读书使我变得通达和睿智,每当我遇到挫折时,我总能在书中找到安慰,找到自信,在极度的痛苦中冷静下来,一边清理往事,一边昂首走向未来。
伶俐的妹妹总是讥笑我:“只有长颈鹿才会在星期一浸湿了脚,到星期天才感觉到。”她总是抓住每一个非正式的场合,把她又呆又笨的哥哥叫长颈鹿。母亲也很着急,怕我如此书痴找不到对象,动员左邻右舍给我介绍对象。我并不是独身主义者,但我一直以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难得多,呼唤者与被呼唤者永远也不可能回应,在送走那些个不走运的女孩以后,我不无悲哀的发现,我已将最美的青春“为书殉了葬”。
我想,书已是我此生此世永远的情人了。
多年来,除了胸中诗书和笔下文字,我两手空空。岁月不再来,青春已远去,皱纹已悄悄爬上苍凉的额头,许多笔底芳菲和胸中至情都只留下了一个沧桑的背影,于是慨叹:“读书误尽一生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