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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综合讯(李志宏))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正式公布实施。5月4日,湘潭大学6位法学博士持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来到湘潭市政府、交通局,要求政府部门公开湘潭市一、二、三、四大桥的收费信息。近日,6位博士得到了湘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答复, “市委、市政府对如何解决一、二、三、四大桥收费改革问题十分重视,已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湘潭市在湘江上陆续修建了四座大桥,其中一大桥和三大桥使用比较多,也是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两座收费大桥。河西市民驾车到河东的机关办事或者河东市民驾车到河西的商业区购物,往返要各交一次过桥费,这给市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倪洪涛是6位博士中的牵头人,据其介绍,一大桥原本应到2000年停止收费,但1998年湘潭市又突然将一大桥和三大桥捆绑到一起收费,收费期延长到2021年。
5月4日,6位执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博士,以 《条例》第13条为依据,分别向湘潭市政府和湘潭市交通局提起申请,请求依法公开湘潭市一大桥、二大桥、三大桥和四大桥路桥收费和双向开征的依据、标准;四座桥梁的造价、竣工时间、大桥建造方式和资金投入的主体及其投资比例、收益分成;四座大桥自开征路桥收费以来每年分别的收费额,至申请人提起申请时四座大桥各自的路桥收费总额以及费用的利用情况。湘潭市交通局当即答复6位博士,该申请内容不属于湘潭市交通局的管理范围。湘潭市政府则于5月5日书面回复6位博士,表示将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5月19日,6位博士得到了湘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答复。湘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答复了 “湘潭市四座大桥路桥收费和双向开征的依据、标准”和 “湘潭市四座大桥的造价、竣工时间、大桥建造方式和资金投入的主体及其投资比例、收益分成”两个问题;认为依据 《条例》有关规定, “湘潭市四座大桥自开征路桥收费以来每年分别的收费额,至申请人提起申请时四座大桥各自的路桥收费总额以及费用的利用情况”不属于市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范围。
湘潭市政府机关一位负责人说,湘潭市政府支持6位博士的申请行为,也鼓励其他市民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此举有利于增加政府行政的透明度,阳光行政才是最好的 “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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