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陈强向邓晓芳提出了离婚并诉至法院,但遭到邓晓芳的拒绝。
随着丈夫要求离婚的态度越来越坚决,邓晓芳也开始对他们的婚姻失去信心,于是她向陈强提出了自己同意离婚的条件——10年婚姻的青春损失赔偿金和孩子以后的抚养费,一次性付给100万元。
邓晓芳说,陈强在工程项目上工作了这么多年,手头上有足够的积蓄来负担这笔费用。而为了让这件事尽早了断,她以不让女儿上学来给丈夫施加压力。
对于100万元的要求,陈强断然拒绝:“可能吗?作为工薪阶层,我到哪去拿100万?况且我们家买的房子、存折都在她那里。”陈强还表示,他想通过法院尽快了结此事,更希望把孩子判给他,“让我把孩子带走,这样对孩子影响就不会太大”。
邓晓芳表示,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但她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这不是我的初衷,不是我造成的,是他父亲要这么做的,我现在要她父亲承担责任”。
同事颇感无奈
“她是个要强而固执的人”
邓晓芳让孩子辍学在家的事,已引起了所在单位的重视。所在单位也一直在给邓晓芳做思想工作,但让邓晓芳改变自己的做法,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许多接触过邓晓芳的受访者对她有个共同的印象,她说话的时候别人根本插不进话,“是个非常要强而固执的人,难免偏激。”
许多人都提起过两年多前的一件事。邓晓芳曾担任铁四局五公司医院住院部的外科护士长,有一次报名竞聘院中层以上领导岗位时,她由于不符合自己所报名岗位的条件而落选。后来还由于个人身体原因被转到挂号室岗位,“2005年10月开始,她就干脆不来上班了。”
邓晓芳以前的同事王慧评价说,她的脾气性格不是坏人,“可能会有一点偏执吧,就是做事比较‘执着’一点。”王慧还表示,孩子是无辜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不能以牺牲孩子作为代价。”
中铁四局五公司女工委员会委员张志娟说,工会人员去邓晓芳家了解情况,邓晓芳的态度比较坚决的,但她也有很多苦衷,“为了让她能重新回到铁四局医院工作,分散在家庭问题上的一些注意力,公司工会主动找她谈过工作上的事。”
街道办束手无策
欲采取强制措施遭自杀威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邻居为此事向当地警方报了案。4月23日下午,接警的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四公安处第五公安分处政委胡素平告诉记者,接到群众的报案后,两次出警去了邓晓芳家进行调查了解。
在邓晓芳家,民警看到辍学在家的圆圆,“衣着整洁,表面看也没有被殴打的伤痕,一个人很乖的在家学习”。胡素平说,经警方初步了解,起因是夫妻感情危机闹离婚,解决问题可能还得从协调入手。
记者还了解到,陈强为了处理这事情,春节后特意从外地赶回来几次,“但孩子的妈妈没有让他进家门。”
4月21日上午,九江市十里街道办和中铁四局五公司居委会把陈强和邓晓芳召集到一起进行了协调。负责组织当天协调的九江市十里街道办纪工委书记刘敏告诉记者,当天的协调没能当场达成统一的意见。
刘敏介绍说,孩子的父亲陈强要求先让孩子去上学,其他问题慢慢谈,但遭到了邓晓芳的拒绝,“她说,不拿出100万元来,其他的都是白谈,实在没有钱,就先拿出50万元来,剩余50万元在限期内一步步给。”
“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剥夺孩子的义务教育权,这是我们的前提。”刘敏说,他们曾考虑过对邓晓芳这种极端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但邓晓芳扬言,如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阻止她的做法,她就自杀。
□文、图/记者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