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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 龚芳柳 法庭笔记
想抢劫,但担心搞不赢对方,结果瞄准一个捡废品的老汉;抢到4元钱嫌少,要求对方准备好钱,第二天再来拿;结果被老汉一酒瓶砸破头;见伤口流血,怕死的贼立即拨打110……旁听了这个案件的市民都笑晕了:好蠢的贼。 这一周,雨花区法院也审理了一起有意思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很后悔:“她先引诱我,然后抢劫我。 ” 马上就到五一劳动节了,同事们都再商量去哪玩,可法官说不能休息,手上还有很多案件要理理呢。 案例一: 被害者、旁听的市民、审理案件的法官,都说没有见到过这么笨的贼。 怕搞不赢,抢劫拾荒老汉 这两个“笨贼”都只有20岁左右。董某大一点点,安徽人。罗某家住岳阳平江。 两人都在长沙“打流”,见面后商量一起去搞钱。去年12月10日晚,罗某带着一把小匕首,在远大路团结立交桥与董某见面,董买了一把小手电。 在桥下,两人寻找了多次,仍没选择好作案对象。他们总是担心对象太厉害,自己搞不赢。直到凌晨3时许,两人才瞄准睡在桥下的捡废品的王老汉。 “我们没钱了,搞点钱用!”董拿着小刀威胁着说。 “把这些废品卖了才有钱。”老汉很实在。 见老汉没钱,两人又舞着小刀向王老汉身旁另外两个捡废品的人要钱,董某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到4元钱。 嫌钱太少,放话第二天再来 “太少了。”董某一把将钱扔在地上,并要王老汉准备好钱,他们第二天晚上再来拿。 12日凌晨,两人再次持刀来到团结立交桥下,问:“钱准备好了吗?” 话音刚落,王老汉顺手拿起地上一个啤酒瓶,“哐啷”一声砸到罗某的头上。罗持刀将王老汉刺伤,两人迅速逃离现场。 受伤怕死,报警自己被抢了 逃跑过程中,见伤口一直在流血,又没钱上医院,董和罗吓坏了,担心会流血过多死去。 两人一商量,报警:“我们被抢劫了。” 被抢?在哪里?抢多少?马王堆派出所民警赶到,很快查明事情真相,将两人抓获,刑拘。 公诉机关以董和罗犯抢劫罪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 罗未成年,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董、罗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两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罗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可减轻处罚。最后,董和罗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旁听感言:无语。好笨。 案件二: 以为钓到美人鱼,结果被对方榨成鱼干 小强(化名)说自己脑子少根筋。以为通过视频,钓到一条美人鱼,可没想到反被美人鱼同伙榨成了“鱼干”:手机、钱包被抢,银行的卡也被取空。 这一个引诱抢劫的6人团伙再次作案时全被抓获。昨日,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小强很爱泡网吧,视频聊天是最爱,“能看到对方是美女还是‘恐龙’。” 2007年9月2日晚10时许,小强挂上qq。不久,一名网名叫“狐狸精”的女孩申请加为好友。通过验证,视频聊天,小强发现对方是一个美女:大眼睛、瓜子脸,很清秀。 在网上,你一句我一句,两人谈得很投机,小强知道对方还有一个姐妹在旁边,都是同龄人。 “钓到了两条美人鱼。”小强心中窃喜。三人约好来到高桥某酒店,开了一间房。 “狐狸精”的姐妹说先去买点东西,然后再来。让小强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姐妹再来的时候,身后还跟着四个男的,有的拿起烟灰缸朝小强头部砸去,有的拿着铁棍,大吼“快点把钱拿出来”。 “遇上打劫的啦。”此时,小强才知道,自己是两条美人鱼钓到的鱼。500元现金、小灵通被抢,银行卡里1万多元也被取走。 原来,“狐狸精”和吕某、喻某等5人是一伙的,先引诱对方到宾馆,然后抢劫。昨日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六人抢劫罪名成立,分别被判三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 旁听感言:如果小强不想钓别人,怎么会成别人的鱼呢?色诱抢劫的案件一般都是男女搭配,结伙作案。男性朋友洁身自好是关键,千万不要图一时快乐,堕入色情陷阱。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龚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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