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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特别”指控
在对张超、谢宏、陈光吕的指控中,公诉人连续使用了3个“特别”——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张超、谢宏、陈光吕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公诉人指出,本案中,通过各项证据表明3人有预谋地对木鸿章实施抢劫,甚至张超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也称:“杀木哥就是为了钱。”3人为了实施抢劫,准备了绳子、手套、衣服、编织袋、垃圾袋等作案工具。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张超利用与木鸿章的暧昧关系和对其情况的了解,提出了作案的犯意。在张超、谢宏形成抢劫的犯意后,邀约了陈光吕。陈光吕到丽江后3人再次精心策划,对木鸿章实施抢劫。张超将木鸿章诱骗到出租房内,3人用暴力控制了木鸿章。在木鸿章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张、陈经过伪装打扮到银行柜员机上取出现金2万元。之后因害怕罪行败露,张提出杀人灭口,谢宏和陈光吕残忍地将木鸿章勒死。之后3人丧心病狂地将木鸿章的尸体全部肢解,碎尸265块,抛弃在玉龙县护城河内。在回城的路上,张、陈再次到银行柜员机上取出现金2万元。
作案后,陈光吕将木鸿章的随身物品带走,并将部分物品沿途丢在从大理回昆明的途中。而张、谢则在丽江对作案现场进行仔细清理后退房。整个过程都是精心策划、精心准备的。3人均系本案主犯,且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且抢劫数额巨大,应对3人予以严惩!
播放打捞遗体现场录像
为证明张超、谢宏、陈光吕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出示了15组证据,其中仅证人证言就有38份!法庭上,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警方在玉龙县护城河打捞木鸿章破碎尸体的现场录像。这段惨不忍睹的录像把人们重新带回案发当时的悲惨气氛中,法庭的旁听席上不时传来女人想痛哭却又强行压抑而发出的抽泣声音。
视屏上出现了护城河,水里隐约漂着一些不知名的东西。当民警把它们打捞上来时,有的直接就是黑色塑料袋,有的则是红白蓝相间的编织袋,编织袋里装的依然是黑色塑料袋和一些石块。当民警把一包包黑色塑料袋打开时,里面露出一堆××,都已被切成一块块的,根本看不出人样。公诉人在一旁做着讲解:“这是脸……”
在现场,法医只能根据破碎的骨头拼出一个大概的人样。当视屏上出现当时的场景时,就连见多识广的女民警们也不禁发出阵阵惊呼,男法警们也都皱起了眉,现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不堪入目。
而在整个播放过程中,张超、谢宏、陈光吕一直低着头,不敢正视自己曾做过的一切。这时,大家也才明白,为什么之前公诉人让3人辨认装尸体的黑塑料袋时,尽管那是新袋子,张超为什么还是扭开头不愿看。
家属呈书要求严惩
昨天,在庭审调查的最后阶段,法庭出示了一份特殊的证据,这是木鸿章的家属写给法庭对此案的书面处理意见。在呈书中,木鸿章的家人联名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其中写道:这一案件迅速告破,丧心病狂的罪犯被绳之以法,作为受害人木鸿章的家属,我们对司法机关能在短时间内破获这一重大案件,并把嫌犯送上人民法庭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在这里以极其悲痛和愤怒的心情,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提供受害人家属的一点意见:张超作为一名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思进取、认真学习,不想以学到的知识和本领报效社会、报效国家,而是混迹于娱乐场所,从事勾引诓骗他人财物的行径。当她把木鸿章选定作为目标后,精心谋划,不断从木鸿章处骗取钱财,仅认识木鸿章后的短短数月里,她骗取木鸿章的财物就达万元之巨,但这些已诓骗得手的钱财仍不能填饱其贪欲。2007年12月,张超与谢宏、陈光吕精心谋划,于19日木鸿章失踪的当天,将木鸿章骗到他们费尽心机精心选择的作案场所后,对他实施了抢劫犯罪行为。在抢劫了木鸿章随身携带的所有财物后,将其残忍杀害,并丧心病狂地将尸体肢解后丢弃。其行为闻所未闻,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出来的。他们非常凶残地剥夺木鸿章的生命,其凶狠残忍的程度已远远超出故意杀人的行径,犯罪气焰十分嚣张,他们的所作所为为人所不齿。
每每想起为人丈夫、父亲、儿子的木鸿章被这样惨无人道地杀害,我们尚苟活于世的家属悲痛欲绝、伤心流泪。我们本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由于作为家中丈夫、父亲、儿子双重身份的顶梁柱的木鸿章,在贪婪的犯罪行为中死于非命,给家属带来巨大的悲痛和伤害。张超、谢宏、陈光吕无视道德、论理,蔑视国家法律,肆无忌惮地劫取他人财物、践踏国家法律,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更使我们的心理和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和打击。当这几名穷凶极恶的嫌犯即将在庄严的法庭上被神圣的法律定罪处罚时,我们作为木鸿章的家属一致要求人民法庭严惩嫌犯,以告慰被他们惨无人道杀害的木鸿章的在天之灵,也给予我们这些伤心流泪、痛不欲生的家属的心理和精神一点安慰。
落款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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