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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
在看守所里,陈曙光和叶剑忙碌于所方安排的包装甩炮和制作灯笼的工作。
而他们的亲属则四处走关系,试图让他们早日自由。由于都是农民,他们总是找不到门路,往往只要有一点沾边的就去请客送礼,最后两家都花了五万元左右,仍没有将两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2008年4月3日,一审法院认定:陈曙光“通过拨打10086投诉或发电子邮件向信息产业部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分别以自己的手机卡号、经他人授权的手机卡号及自己向他人购买的手机卡号进行投诉,先后与7家SP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陈曙光以如果SP没有诚意,将不断向移动公司及信息产业部投诉的意思表示来向SP施压,7家SP均给予了所扣话费双倍以上的赔偿金,共9900元。”
法院由此判决:陈曙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此前的3月19日,一审法院判决叶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叶剑的敲诈金额为17088元。
陈曙光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如果打个电话就勒索成功了,那我也太神通广大了。如果投诉、起诉也是犯罪事实的话,法院和信息产业部也根本不应受理。如果我们是罪犯,那些搜刮了几千万的SP商又是什么?”
代理人陈曙光被捕后的2007年9月13日,叶香桃向法院提出撤销他诉永州移动的案件。法院的裁定书中说,叶香桃起诉移动后,两家SP各支付了600元和500元,使之撤诉。
永州移动由此回避了坐上被告席。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陈曙光的判决书中看到,这1100元也计入了法院认定的陈曙光通过犯罪获得的“赃款”中。
移动的经营战略与SP商存在“共赢”
为什么有一些人,比如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很少接到这类欺诈短信,而另一些人,如陈曙光所在的村里的村民一天接到几十条呢?
熟悉移动公司内情的人士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介绍说:在SP公司群体中,流传着一个“活跃号码”单,这些号码都是使用过SP短信服务、投诉率又低的号码,一般由移动公司提供或者SP公司整理。
于是,出现了一个恶性循环现象:越是被短信欺诈者,就会接到越多的欺诈短信,被扣的钱越多。
知情者说,运营商比如移动公司会自己设定一个号码单,这个号码或者是VIP客户,或者是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的号段,对垃圾SP自动进行屏蔽。SP商也会主动对短信群发器进行设定,对一些明显是政府要员的电话号码号段,就不发这类短信,以避免惹怒具有决策影响力的人士,进而遭致政治上的压力。
欺诈的门类和手段层出不穷,大多数手机用户都或多或少有遭遇欺诈短信的经历,但是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去和移动公司或者SP商纠缠,更多的人不会查阅详单,甚至没有发现自己被扣了钱。
那么,为什么移动公司要放纵这些明显恶意的SP商们?
首先是由于移动的经营战略与SP商的“共赢”关系。
纯粹语音服务容易让用户乏味,对迅速扩大用户群有很大限制,而如果开拓增值业务,则可以提升用户对移动电话的乐趣。据了解,1999年永州移动成立时,用户只有3.5万,2001年短信开始起步,动员社会力量发展SP业务,形成增值业务的爆发增长,并由此扩大了用户群,如今,永州移动用户数已超过30万。
“当时SP在利益分成里占了大头,移动只占小份,大多是八二开。即便如此,2002年,永州移动全年收入达到一亿元,在SP这块,单月和SP商分成之后的收入就达到200万。”知情者说,“SP非常赚钱,如同找到金矿,而且成本很低,花一二十万就可以办起来,很多广东的SP商整个集团搬移到湖南。”
知情人士称,移动公司动员社会力量开发增值业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移动公司员工人数少,利用社会力量开拓增值业务,不会形成人员包袱。2006年,移动推出自己的动感地带、移动梦网,整合了一些SP业务。另外,随着用户规模增大,移动公司和SP的分成比例发生变化,移动公司占得越来越多,到目前大概五五分成,“打击SP,就是打击移动。”
终审维持原判
自2005年之后,恶意短信泛滥成灾。一则在于移动公司无法对SP商的内容进行有效监管、有效控制,二则发现问题之后也无法形成有效打击,即便取消了经营资格,同样一批人换一个公司名称,又继续玩短信欺诈的游戏。而实际上,很多SP商本身就是移动公司的员工亲属或者关系户,无论公司还是私人,双方都有扯不清的关联。
一位内部人士向本刊记者形容这些SP商说:“至少80%纯属利益驱动,不讲规则,不讲原则,不讲道德,短期造就大批富豪。”
SP的暴利,吸引着无数人蜂拥而入。
2006年“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是有关SP的另类现象。这一活动效仿“超女”评选模式,引入了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
当时有评论认为这是一次将裁决权真正地交给了群众的推选。
实际上,这一活动也是由一个SP商运作的,其关键点在于“短信投票每发一条短信的价格是1元钱”。这一活动总票数超过300万票。
永州570万人口,能够收看到宣传这一活动的永州公共频道的人只有50万左右,这其中除去老人、小孩和贫困者,以及部分不知此事的人,大概只有20万左右人有投票的可能性。
20万人投出300多万元以上的票,其原因在于举办者和竞选者的行政动员,单位公款投票的情况由此出现。知情者向本刊记者说,三家通信运营商与SP商的协议是五五分成。因此,可以估计SP商由此获利百万以上,而事实上,所有计票、收费等工作都由通信运营商完成。
一审宣判后的2008年4月3日,陈曙光获释,离开看守所,见到了阔别近七个月的儿子。
6月13日,陈曙光接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他的律师罗秋林说,二审法院并没有正式开庭。而叶剑则干脆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但他对本刊记者说:“我心里绝对不想承认,可看守所磨去了我的意志力。”
如果没有极特殊情况,他们将终身背负刑事犯罪记录。
就在陈曙光出来几天后,他的手机又接到一条诱惑性的SP短信:“收到李妹妹视频,点击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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