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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柳州众菱汽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众菱公司)接连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但该单位对上述事故全都“秘而不宣”——没有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向安监部门报告。后来,由于群众举报,并经柳州市及柳南区两级安监部门介入调查,这4起瞒报事故才“东窗事发”。
“众菱公司废料场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该公司不但对这起事故隐瞒不报,而且隐瞒了此前的另外几起事故!”7月17日,有群众向本报反映了该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问题。由于事关重大,记者立即将这一重要线索通报给柳州市及柳南区安监局。两级安监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马上着手进行了调查。
7月23日,柳州市及柳南区安监部门组成调查组赶到该公司,对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一一进行核实,并很快有了结果,该公司承认了3起瞒报事故:7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工人尧某在该公司废料场搬运焊冲件废料时划伤右大腿;7月17日上午10时5分,工人吴某在公司废料场装车时被割伤下巴;7月18日下午4时10分,工人覃某在公司废料场装废料时躲避不及,造成右腿膝盖处被划伤。
在该公司的“事故快报”中,细心的安监执法人员发现,群众举报的一起工人吴某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在众菱公司的“事故快报”里,经安监部门进一步核查,7月29日,该公司终于承认这起漏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对于不报和漏报事故的原因,众菱公司作了这样解释:因为他们认为这几起事故“很小”,才没有向安监部门报告。
柳南区安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大小,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事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向安监部门报告。该负责人称,从这起事故看,众菱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导致事故接连发生。鉴于该公司行为已经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安监部门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南国今报 王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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