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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设"禁讨区" 将对乞讨者实施保护性救助
来源: 株洲网 时间: 2007-08-14 作者:

  “给点钱吧,给点钱吧”,今天上午,株洲芦淞市场群几个乞讨者追着行人乞讨,躲避不及的就被脏兮兮的手抓住。今后,这种场面将不会再出现,据株洲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市区内3条繁华路段已设为禁止乞讨区域,禁讨区域内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保护性救助,具体实施方案正在酝酿中。

  乞讨人员聚集繁华地段

  株洲中心广场至芦淞市场群路段是株洲繁华地区,也是真假乞讨人员集中的区域。不少乞讨人员待在人行道上,有的还追着行人乞讨,使本来拥挤的街道更加拥挤。

  对乞讨人员保护性救助

  日前,株洲市政府办印发《株洲市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政府所在地、车站、繁华路段、交通要道、风景旅游区以及其他重要的公共场所为禁止乞讨区域”。据此《意见》,株洲有关部门初步确定市区内的建设南路(双拥路口至公园路口)、车站路(火车站至沿江路)、天台路(炎帝广场至新华桥头)为禁讨区域,禁讨区域内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保护性救助。

  治疗费可由救助站垫付

  为避免出现病重流浪乞讨人员得不到救助的情况,株洲作出人性化规定,发现此类人员,相关执法部门可直接或通知“120”急救中心将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市内的救治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的定点医院为株洲第三人民医院和白关医院,其他县市的定点医院由当地政府决定。

  对于救助病重流浪乞讨人员发生的费用,家庭住址清楚并具备偿付能力的,由定点医院收取,而对那些无能力偿付或身源不清的,则由定点医院出具费用明细,经救助管理站审核后,支付定点医院医疗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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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唐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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