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 > 省内新闻 > 正文
湖南地毯式清查干部及公众人物超生
来源: 三湘都市报 时间: 2007-09-12 作者: 陈亚静

  □核心提示

  记者近日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该部门已联合省纪检、教育、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治理违法生育现象,1990年以来的超生事实都将被“翻旧账”。

  整个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并将持续至12月份。在规定期限前“自报”违法生育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力度可以适当从轻。

  □三类人群

  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

  本月摸底,下月起处理

  自今年8月份开始,我省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并持续至12月份。整个行动分为3个阶段:8至9月份为宣传动员和清查摸底;10至11月份为调查处理阶段;12月份进行评估总结与通报。8月24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作出了上述部署。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将对1990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再生育的合法性和非婚生育、重婚生育以及对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清查出的对象将严格按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处理到位。

  省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这次行动将协调纪检、教育、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力求强化对“特殊群体”违法生育的制约和控制能力。“将定期公布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在媒体上公开处理结果。”

  自报“超生”减轻处罚

  目前,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治理通知后,已经展开自查行动。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也设立了相应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按照方案规定,鼓励违法生育对象采取“自报”,在规定期限前“自报”违法生育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力度可以适当从轻。

  对于已核实的违法生育案件,如属人口计生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错发生育证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如属“超生”当事人弄虚作假获得再生育审批的,将从严处罚。12月10日前,各地治理情况必须汇总至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上报至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并向社会通报。

  相关法规已提请审议

  从严治理干部、富人、名人等特殊群体的“超生”问题曾屡屡被提及。“今年7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初次提请审议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这些特殊人群的问题摆上桌面,力图寻找突破口。”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文志强对此记忆颇深,他表示,经过社会各界力量的试探性触及,当前,严治特殊群体的违法生育已经拉开了序幕。

  文志强认为,个别特殊群体违法生育的现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和谐社会倡导的公平、公正氛围形成了不小的阻力。“在计生领域,对特殊群体的监管力度与方式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国家现行政策也有规定,特殊群体违法生育,除了支付社会抚养费外,还将承担一定的名誉损失。”

 
进入论坛讨论 
(网络编辑: 唐剑华)
 
关闭本页 】 【 打印本页 】【查看 评论
 
匿名发表  名称:邮件:验证码:
 评论:
相关信息
 ·灾民5月前入住新居 4700万元补贴“菜篮子”
 ·湖南3日天气趋向好转 5日后天气转晴冰冻结束
 ·湖南春节油气供应有保障 新增5000吨柴油配置计划
 ·湖南受灾人数超3300万 国务院下拨5300万救灾款
 ·湖南打黑行动遭遇反扑 疑犯撞翻警车抢人
 ·湖南遇30年来最冷冬天 60个县市出现冰冻天气
 ·湖南作协主席连篇累牍读错字遭网友痛批
 ·湖南探索宣传工作创新 破格提拔农民当网站副总
 ·湖南工业“爆发增长期”:亮出10年最快“黄金刀”
 ·湖南邵阳一把手述廉实行测评 现场尖锐质询
论坛热点

 株洲日报社 |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 | 广告业务友情链接 | 实习申请 | 网站意见反馈

株洲日报社·株洲网 (www.zhuzho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株洲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地址: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18号株洲日报社618  邮编:412007
湘ICP备03205237号
联系电话:0733-8813730  E-mail:ealin@263.net
技术支持:高术致力传媒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08/02/25 18: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