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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生福,荣福煤矿控制人,之前引发了诸如护矿队带着武器打人,矿难瞒报等诸多问题。其背后后台是原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
曾被称为“曾矿长”,插手煤矿牟利。
曾锦春落马后,黄生福也迎来人生的独特阶段:他不断被双规、传唤、拘留。2006年10月14日,黄生福被省纪委“双规”,将近两个月后,黄生福又被放了出来。
被抓进去,黄生福交了一大笔钱后又通过取保候审等手续放了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又被抓进去。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多名知情者透露:最近一次被释放,黄生福缴纳了400万元“保证金”。有人说,他是“一块在锅内被反复炸的肥肉”。
湖南省公安厅相关人士称,黄生福等一些行贿者被抓再放,只处罚不法办,这变成了郴州腐败窝案的一个新的笑话。
郴州腐败同盟VS举报同盟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双规,并被查明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来源财产5000万元,被称为“郴州第一贪”。一百多名郴州官员陷入曾锦春、李大伦腐败窝案。
在中国,这是一个遭遇最多曝光和恶评的私人煤矿。深埋其中的矛盾和冲突催生出一个“举报同盟”,促发了郴州百余官员腐败集团土崩瓦解。但直到今天,它依然坚挺,即便面临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八次督办,仍然能够裹挟着地方权力和资本力量,滚涌前行。
“曾锦春曾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熟悉审讯方法和谋略,而且在检察机关立案前已被纪检部门调查过三次,早就订立攻守同盟。面对这块硬骨头,我们依法讯问了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11月13日下午,在全国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尹冠林在介绍经验时。首次公开曾锦春一案的审讯情况。
这则消息引起湖南坊间的诸多猜测,“曾锦春案是不是快要上法庭了?”对被称为“郴州第一贪”的曾锦春,关注者除了媒体之外,还有湖南以及郴州各个层面的人士,毕竟,曾锦春案背后,是一个让人震惊的郴州百余名官员特大腐败窝案。
引发郴州官场这场“龙卷风”的“蝴蝶”,是一个名叫荣福的煤矿。
招标真相
煤矿距离湖南宜章县城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它看上去面容衰老,厂房是原来广东省梅田矿务局三矿的房子——这些上世纪90年代的国有企业水泥建筑,夹杂在坑洼失修的路面和黑色积水之中,弥散着陈旧却强悍的气息。
由于前身为国有大煤矿,它拥有铁路线,让郴州多数煤矿艳羡不已。
除了煤,这个矿还盛产新闻。它被不计其数的中国媒体批评,有媒体斥责它集中了中国煤矿所有的丑陋。
它的实际老板,五十岁左右的黄生福个头不高,瘦小。之前,他一直回避媒体,尽显神秘,在近日接受了《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不论语气或神态均异常低调,他的反对者所描述的那种大哥霸气似已褪尽。
黄生福原来是一个农民。1990年代,宜章煤矿如雨后春笋密集出现,黄跑上了运输,给人运煤炭。1999年底,广东省梅田矿务局将三矿移交给宜章县政府。2000年1月,县政府委托浆水乡和国资局对该矿招标租赁承包。
2000年1月28日上午,招标公告被贴了出来:底标450万元,参加竞标者必须在2000年1月28日上午12时之前将450元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帐号,否则不予接洽;报名者还要缴纳30万元押金;承包年限18年,中标者每年必须上交企业管理费23万元。
当天下午,黄生福以450万元底标中标。
黄的反对者说,公告是在28日上午贴出的,当天中午12点就必须拿出450万,显然让很多投标者措手不及。宜章当地银行也无法一下子就拿出这么多现金。反对者据此认为:政府显然有低价卖矿的故意,荣福煤矿的诞生,带着浓厚的“原罪”印记。
这样的价钱是否合理?批评者认为,这个矿至少能卖几千万。不过黄生福并不这样看:“当时煤炭发广东每吨才140块,现在是四百多,而且,在梅田矿务局11个矿的招标中,这个矿的价格是最高的。”
但显而易见的是,黄很满意这一次得手。他把三矿改名为“荣福”,取荣耀、旺财之意。正当他雄心勃勃想大干一场,郴州市纪委干部上门了。
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郴州被称为“曾矿长”,逢矿必入股。若有不从,曾就祭出“双规”杀手锏——不论是不是党员,是不是干部,他都可以关押控制,直到对方屈服给钱或者干股为止。曾的权势之盛和手段之狠使其迅速控制郴州矿产开发市场。
黄生福被关押了51天。
这次“双规”效果显著,曾锦春抓到了黄生福的要害:在招投标过程中,浆水乡党委书记邓高源收下了荣福煤矿的13万元。“送钱是无奈”,多年后的黄生福向本刊记者说:“招标结束后,邓高源迟迟不肯签协议,我们几个股东就商量春节给他送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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