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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对于长株潭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专家们分析得十分到位,他们指出,城乡统筹规划待制订,城乡协调发展需政策支持。城乡之间联系渠道不畅,结构二元化的现象突出。城乡之间由于行政区划和管理权限不同,造成条块分割,城乡建设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现象较普遍。 政策建议: 统称“居民户口”:按照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要求,对区域内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同时,建议争取在2009年底全部完成该项工作,全面建立统一的户籍制度,进而过渡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制度。 农民可用土地入股:建议推行用土地入股的形式解决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问题。放宽农业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经营”的限制。放宽农业集体土地的使用限制。放宽农村宅基地的有关限制。实行土地置换,统一城乡土地性质,加快土地流通。 科技创新: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 长株潭地区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城镇密集区,是湖南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目前,已形成了以技术创新为主线,以高新技术武装传统产业,企业、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全力投入的创新为先、全方位带动的大科技发展态势,为后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主创新成果突出。 政策建议: 加大科技“含金量”:首先要稳步增加科技投入,要确保科技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到2010年,长株潭的科技投入力争达到财政预算4%以上,到2020年达到6%以上。 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科技经费投向重点、科技成果评价向企业倾斜,要求80%以上重大科技专项,要促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落实优惠政策。 让科技尽早转化为成果:三市政府要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诚信机制。 财政金融:建立改革专项基金 在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财政、金融的改革和创新是重中之重,直接影响到改革的进程。专家们建言,建立长株潭城市群改革专项基金。要建立长株潭城市群改革专项基金,第一步先要组建改革专项基金管理办。 政策建议: 改革专项基金可参照欧盟做法:专家们建议,改革专项基金的筹集可参照欧盟的做法,并结合长株潭实际来进行探索性设计。基金主要来源之一是增值税,各地上缴“改革专项基金”的比例初步定位当地所征增值税的2%,剩下的15%再由中央和地方共享。除增值税外,三市应分别上缴一部分营业税(5%~10%)集中使用。再者,三市所有的排污费都应纳入“改革专项基金”的管理。基金的使用应该符合“三地共同受益”原则,使用方向应该是对“整体”的建设。 金融机构服务共享:优化长株潭地区税种结构,加大财政对“两型社会”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进长株潭金融一体化建设,加强异地运输、旅游等保险合作。进一步加强三市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加强银行结算和外汇结算一体化工作,做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及支票等。 背景 长株潭城市群进程 1982年:提出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一体化; 1982—1996年:舆论准备与初步试验阶段; 1997—2005年:总体规划启动与边规划边实践阶段; 2006年:规划引导、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2006年6月:湖南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力争将长株潭成为以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先改、先试为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7年12月:国家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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