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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苗霞 罗家欢 李海洋)今天召开的湖南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通报了一批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会议还透露,湖南今年要重点查办四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案件。 全省各级院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5件601人,立案件数与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1%和10.3%,侦查终结513人,移送审查起诉413人,共提起公诉260人,有罪判决244人,有罪判决率为98.8%。查办大要案有重大突破,大要案比例达到57.6%。共立查重特大案件262件,同比上升42.4%;全年无刑事赔偿案件,无超期羁押现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14.41万元。其中省院反渎局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反渎局。 2007年全省反渎部门查办了五类重点案件:一是重点查办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共查办该类人员犯罪275人。二是重点查办了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此类案件68人.三是重点查办了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此类案件46件61人。四是重点查办了破坏国家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林业部门59人,国土部门16人,城建部门10人,环保部门2人。五是重点查办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
查办的典型案例:省院查办的郴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刘清江(副厅级)滥用职权、受贿案;省院组织湘西、怀化、株洲、常德4个地区两级院联合查办的凤凰堤溪沱江大桥“8•13”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系列案;江华县院查办的该县环保局长贺定权、纪检组长李旭环境监管失职案;岳阳市院查办的该市土桥派出所原所长胡新滥用职权、致使辖区内赌博活动猖獗、群众反映强烈并被中央媒体曝光案等。
全省全年共立查新罪名案件53件63人,占同期立案件数的11.7%,同比上升了65.6%。案例包括: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环保局长贺定权、纪检组长李旭环境监管失职案。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接群众举报,有一家小冶炼铜厂利用“电子洋垃圾”炼铜,污染很大,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群众多次到环保部门反映,但都未得到解决。县检察院接到举报马上开展秘密初查,多次到实地察看,果然发现铜厂在焚烧废旧电线、电路板等电子洋垃圾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气味刺鼻难闻,周围树木大面积薰死,而且经调查发现早在1999年国家发改委就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小冶炼铜厂,在当地还有4家,都是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经初步鉴定,被污染死亡林木400多立方米,其余被污染林木10000余立方米,被污染幼树116000株,被污染林木价值共达400余万元。当晚即对重大污染事故嫌疑人陈某某刑事拘留。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县环保局在各铜厂收了钱,一些局领导个人在其中入了股,分了红,2007年6月24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反渎局对环保局有关责任人立案侦查。2008年1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贺、李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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