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乱作为
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调查报告显示,岳塘区湘钢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于2007年4月26日向岳塘工商分局发出了请求在湘钢扩建拆迁区域内停止办理工商登记的函,但岳塘工商分局在4月28日接到函告后,至5月21日期间,仍违规审批并办理了39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手续。
既然已经明确征地拆迁范围,那为什么工商所没有及时停办该地块的工商登记呢?对此,岳塘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当时有个别工商所负责人出差去了,把这个通知夹在包里,延误了几天。
说起接到函告后为何不执行,岳塘分局局长吕晓朵肯定地说,在整个过程当中,岳塘工商分局完全是属于信息上的沟通不及时造成的失误,其实早在2005年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就已经将27日文件《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下发了。可当记者谈到颁发的这份文件时,岳塘工商分局局长吕晓朵表示,从来没有见过这份文件。
之后记者来到了岳塘区霞城乡政府,霞城乡乡长谭银伏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国土所、规划所成为了区规划分局的派出机构。像村民要建房,就由乡建设办协助国土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在国土部门同意建房的情况下,建设办才会签署意见。谭银伏还表示,当时他们没有接到过市国土、规划和其他部门发出的湘钢建设函,确实不清楚规划红线的具体位置,所以乡建设办无意中就签署了意见。
除了乱作为外,少数人的不作为也助长了村民乱搭乱建之风。据市纪委市监察局调查,湘潭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在2007年5月29日之前,对于3个村的违法用地行为几乎没有介入,明显与相关处理规定不符。
联合村村主任周伯初说:“其实如果早一点制止,问题就不会达到现在这个地步。这是因为有些部门不作为,所以乱搭乱建现象愈演愈烈。”
11名责任人受处罚
事件发生后,湘潭市委书记彭宪法,市委副书记、市长余爱国对相关部门违规作为作出了严厉的批评,要求他们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随后,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市规划局岳塘分局局长王果,市国土资源局岳塘分局书记、局长谷建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岳塘工商所副所长李有光等11名责任人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事情发生之后,岳塘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上户丈量登记、调查摸底和复核工作,对组织违法搭建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对征拆公告发布之后的违法搭建组织了强制拆除。
目前,湘潭市规划局已经组织人员对有关的31户进行调查,撤销和收回行政许可,撤销不当处罚,积极开展整改,同时规划局还收回了岳塘分局的私房审批权。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由于这些超面积超层高的住房,均属于违规建筑,正在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