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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车祸亡儿媳独吞赔偿金 白发双亲发帖讨公道
来源: 腾讯 时间: 2008-05-07 作者:
      红网5月6日讯(记者 吴庠)“我们不幸老年丧子,儿媳却私签赔偿协议独吞所有的赔偿金,我们该怎么办?”近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出现的一篇帖子《儿子车祸死亡儿媳独吞赔偿金,该如何维权?》,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

  帖中儿媳“独吞赔偿金”的行为,网友大都对此表示愤慨,认为死者父母在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之后,该女子不但不孝敬公婆,还在“伤口上再撒一把盐”,简直“太不人道”。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死者配偶与肇事方私签赔偿协议是否有效?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儿子车祸亡儿媳独吞赔偿金

  帖中称,2007年12月17日晚,永州宁远县境内发生了一起车祸。肇事司机唐某驾驶一辆套牌丰田小车将行人李某撞死。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唐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被刑事拘留。

  之后,唐某家属找到受害者妻子肖某,在受害者父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双方私下签订一份赔偿协议——肇事方赔付受害方妻子肖某20万元,由此不再追究唐某任何责任。经肖某同意,宁远县交警大队将肇事者唐某释放。

  肖某在拿到赔偿金后(10万现款,10万欠条),多次劝说公婆在其私签的协议上签字画押,但遭到了拒绝。老两口坚持要求,按照国家交通法规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并希望拿到自己应得的赡养费和儿子的死亡补偿金。

  “今年3月,儿媳肖某找关系从宁远县人民医院调到广东清远市某医院,从此不理公婆,并扬言断绝关系。”

  律师:儿媳私签赔偿协议无效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辉认为,肇事方与受害方妻子肖某在民事赔偿上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属无效协议。

  他分析称,根据《继承法》等相关法规,李某死亡后,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除了配偶外,还有其父母及子女。因此,对李某死亡的民事赔偿问题,其妻肖某无权单独作出决定。“除非是获得了李某父母及其成年子女的授权,否则,其与肇事方私签协议属无效协议。”

  为此,李律师建议,受害者父母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儿媳与肇事方之间的调解协议无效,并重新追究肇事方赔偿及相关责任。

  死亡补偿金如何分配存争议

  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条例,死亡赔偿金由死亡补偿金、被抚(赡、扶)养人生活费、安葬费、差旅费四部分组成。对于后三项费用的赔偿分配,相关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

  但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死亡补偿金的性质和分配方式、分配比例等方面,目前尚无法律作明确规定,几乎是一个法律空白。有法律人士认为,死亡补偿金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但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死者死亡后,主体资格已消失,这笔款是对近亲属丧失亲人的补偿费用,应由近亲属来分配。

  近亲属是均分还是酌情分配?这一点同样没有统一的标准。不过有相关专家撰文指出,通常情况下,应让死者父母和子女多分一些补偿金,因为他们的生活能力相对较差,更需要这笔钱。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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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沈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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