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并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进一步凸显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中央最近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之后,党中央制定的又一个专门规划和部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工作规划》从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出发,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既秉承《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又根据新的形势任务、新的实践经验大胆创新,以战略性、系统性思维和与时俱进的精神,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样工作和怎么抓的问题,立意高远,视野开阔,内涵丰富,目标可行,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工作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工作规划》的落实
《工作规划》立足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党的建设全局,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首先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工作规划》所体现的政治方向、大局意识和根本要求,自觉地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大局中来把握和谋划。要坚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建设和改革之中,体现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个环节之中,通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服务、促进、保证和推动作用。一要着眼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富民强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贯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确保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当前,尤其要着力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征地拆迁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要着眼于提高党的建设的整体水平,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当前尤其要通过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积极主动地应对和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风险,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四要着眼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深刻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所处的全局性、战略性地位,自觉按《工作规划》的要求,调整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使反腐倡廉建设真正转到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