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规划》的落实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也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工作规划》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产物。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牢牢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灵魂,自觉做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理念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必须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这个根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主观与客观、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体制制度条件,又要注重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动性,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既要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坚持对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信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权益;既要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又要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能成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三是要坚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措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使之互相配套、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效果。四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的工作任务、工作要素、工作对象、工作主体很多,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工作对象上,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发挥好表率作用。在基本构架上,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着力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权力配置的科学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限制,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主攻方向上,要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等权力的行使,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注重预防和解决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及其他公共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注重解决发生在农村基层和国有企业中的腐败问题。在贯彻落实的方法步骤上,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根据《工作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合理确定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不断积小胜为大胜。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