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恐涉黑犯罪最高奖5万
长沙警方再次出台群众奖励办法
多人举报同一线索,都可得到奖励
■记者黄娟通讯员向波实习生张海南
本报7月23日讯 提供恐怖犯罪案件线索,构成恐怖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今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对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实施奖励的办法。该奖励办法已正式实施,呼吁全市群众主动参与到同暴力恐怖犯罪和黑恶犯罪作坚决斗争的行动中来,警民携手同心,打一场奥运安保攻坚战。
2006年6月,长沙市公安局曾出台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奖励办法,规定对群众举报、现行抓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给予一千至一万元的奖励。目前,此奖励办法仍在实施之中。长沙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龙建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是长沙公安机关根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推行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实行奖励之后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
龙建强表示,对于奖励承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按照出台的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不折不扣地坚持兑现奖励。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打击涉恐涉黑涉恶犯罪。公安机关通过本报呼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积极举报、踊跃参与,善于发现犯罪,检举揭发,伸张正义,形成全民参与、警民联手的强大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性局面。
奖励办法:
◆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恐怖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恐怖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千元至5千元人民币的奖励;
◆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公安机关在上述规定奖励幅度内分别确定奖励金额;
◆举报人在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