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班时间,湖南省株洲市卫生执法监督处的两名科长带着4名科员,开着两辆新的挂着株洲牌照印有“卫生监督”字样的车跑到省内某名山去“开光”,两辆车的所有车门和尾箱打开,仪式非常隆重。(5月27日株洲晚报 )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在全国上下同心协力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湖南株洲两干部到寺庙给执法车“开光”,凸显当今一些公务员的职责危机。
其一,当前四川地震灾区已进入到抗震救灾的第二救援阶段,作为政府卫生执法监督处负责“卫生监督”的公务员们,本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灾区的抢险、防疫、安置灾民、重建家园贡献力量,可他们却去搞与抗灾无关的迷信“开光”活动,把自己的职责忘的一干二净,缺乏起码的民族同情心,实在是可悲可恨与可笑。
其二,众所周知,国人之所以迷信,是因为科学知识贫乏、对事物缺乏基本了解。但我国录用公务人员都有严格的条件,具备相当的文化程度就是其中的一条。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是受过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县处级以上的公务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20%,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约占60.3%,其余的基本上都是大专学历。从一般意义上讲,公务员有着分辨是非的能力。可他们竟将执法车开到寺庙搞迷信“开光”,又怎样让国人指望他们能胜任自己的职责呢?
其三,据报道,“开光”的当事两名科长已被上级责令深刻检讨,批评教育和戒勉谈话,并予以经济处罚。笔者认为,对当事的公务员光靠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还是不够的,还要认识到进一步改进制度。中组部、人事部制定的《2006年~2010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中已经要求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设科学素质内容。在该《方案》中明确提出不仅在选拔考试中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的考核,今后在公务员年度测评考核、晋升考核中也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的考核;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公务员主动的学习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避免执法车“开光”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