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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2日刊发的报道《湘潭预拌混凝土遭遇“拦路虎”》,涉及的是一起经济领域的纠纷,读后让人觉得意犹未尽。纷争发展到堵门、堵路,矛盾的实质其实就是对行业垄断的冲击与维护。
在株洲的某些行业,长期以来就是一家独大。有了别人来竞争抢生意,在市场上不能再自己一家说了算,利益自然会受到损失,“老大”当然不愿意。湘潭预拌混凝土在株洲市场的遭遇,原因就在于此。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能,垄断地位有助于实现这种预期。垄断即意味着市场话语权,意味着暴利。但是,垄断必将损害效率,危害消费者利益,最终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报道从另一面给予了印证——
自湘潭恒宇公司的产品进入后,“株洲市场上预拌混凝土价格每立方米下降了20元左右。”用户就是在株洲公司送货不及时,价格比恒宇公司每立方米贵几元的情况下,才选择使用湘潭混凝土的。一个行业允许自由进入,就意味着过去的垄断者必须增加投入、降低价格、改善服务,以适应新的竞争。
经过几十年改革探索,中国最终选择了竞争的市场经济道路。因为,竞争才有利于技术和管理进步,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效益发挥,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消费者享受低价产品和优质服务,最终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
报道也反映出政府部门对于市场竞争的态度。政府的职责是创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除了国家法律和政策有限制以外,哪个行业是否进入,应由企业根据内外条件自己作出判断和选择、承担后果。若保护垄断,最终将有害于本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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