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轶水
原题:护短比“天价宰客”更可怕
十个指头有长短。一个地方的旅游业,有人讲“物美价廉”,有人搞“宰客没商量”。这其间,相关部门如何“监管”,就看你屁股坐在哪一边?如果是屁股坐在消费者这一边,正确的态度,起码是“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就是维护当地旅游业的正面形象”而严打“害群之马”;如果是屁股坐在不法的商家那一边,面对消费者“天价账单”的投诉,不是“不算宰客”,便是要追查投诉者,逼得后来者一个个望而却步而“用脚投票”
据昨日《新京报》报道,三亚工商回应万元账单称不算宰客。报道称“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欺客宰客的行为,三亚市工商局强迫各个海鲜排档老板必须在下单时让消费者签名,消费者认可后才能下厨。因此,现在网上很多消费者晒出的菜单理论上可以拿到工商局投诉,但是如果菜单上已经有消费签名,这就是合同关系。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这就是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了,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也不能照此进行处罚。”
在三亚, 宰客有宰客的理由——“海鲜进价贵,春节期间人工成本高”;不查处宰客有其不查处的道理——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对此,你不能说,人家工商部门说得没有一点道理,这似乎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为何有消费者愿在“天价账单”签字?不外乎两种可能:一种是,“公款旅游”,纳税人的血汗钱“不花白不花”;另一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到了吃饭的时候,肚子饿得咕咕叫,那种“签字”,实则“被宰”,也是一种无奈。
旅游活动,说到底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买卖”。这交易起来,讲究“货真价实”,讲究“薄利多销”,而不是“一锤子买卖”。春节以来,三亚的“宰客账单”闹得沸沸扬扬。这其间,面对消费者的质疑,鲜有商家公开露面,多是相关政府部门前后矛盾的表态,给人们的感觉是两个字——护短!其实,“天价宰客”固然可怕;而护短比“天价宰客”更可怕!
十个指头有长短。一个地方的旅游业,有人讲“物美价廉”,有人搞“宰客没商量”。这其间,相关部门如何“监管”,就看你屁股坐在哪一边?如果是屁股坐在消费者这一边,正确的态度,起码是“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就是维护当地旅游业的正面形象”而严打“害群之马”;如果是屁股坐在不法的商家那一边,面对消费者“天价账单”的投诉,不是“不算宰客”,便是要追查投诉者,逼得后来者一个个望而却步而“用脚投票”。
笔者没去过海南,虽很想前去观光一下“国际旅游岛”的迷人风光,但因那里有“天价账单”,还说这“不算宰客”,呜呼哀哉!工薪阶层,收入有限,我“不去三亚”,这该可以吧?
栏目投稿邮箱:zzwbbjzx@sina.com QQ群:12746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