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株洲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为优秀青年人才成长和成才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经市委同意,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团市委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80后”优秀青年干部(管理人才)推选活动。现提出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扩大视野、创新方法、体现公认”要求,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形式,广泛组织开展推选“80后”优秀青年干部(管理人才)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培养选拔优秀青年人才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发现、推荐、储备、使用一批优秀青年干部和管理人才,进一步推进我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成立组委会,统一领导、组织活动的开展。组委会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程绍光任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民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文建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柏生,团市委书记罗琼任副主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民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团市委书记罗琼,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科科长颜国庆,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科科长陈诚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组委会成员所在单位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委人才办。
三、报名和推选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株洲地区工作1年以上(工作单位性质不限);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2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的青年均可报名参加此项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条件,特别是要把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度高;在基层和生产一线或者环境复杂、条件艰苦地区(岗位)工作,有一定工作实绩;在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表现优异;在本职工作领域有一定专长和影响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分层、分片组织。县市区委组织部、团委牵头负责各自地区所辖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分别负责各自归口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市人事局负责中央、省属驻株企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的报名组织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到上述相关单位报名。
(二)报名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签署意见;报名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含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工作岗位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三)报名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报名时明确填写发展意愿。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负责报名组织工作的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五、推选办法
本次活动采取“推、比、评”相结合,分阶段遴选确定对象的办法进行。整个推选过程要将知识、能力、素质、潜能等各种要素的展示和评比贯穿其中,充分扩大社会参与、努力体现群众公认。
(一)第一阶段:“广泛推”。 各基层单位要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归口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团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等12个归口组织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实施,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通过有效形式和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确定、推荐20—30名人选,参加全市推选活动。
(二)第二阶段:“集中比”。 组委会对各归口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中考试、考核和测试,确定第三阶段活动参与对象。本阶段活动分三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比综合知识:组织一次综合知识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50名作为本阶段二、三环节活动参与对象。
第二环节:比执行能力:组织一次执行能力考核。
第三环节:比心理素质:组织一次心理素质测试。
在第一环节综合知识笔试的基础上,第二环节执行能力考核、第三环节心理素质测试也都实行量化计分,并按照综合知识笔试得分占总分的70%、执行能力考核得分占总分的20%、心理素质测试得分占总分的10%的比例折合成“集中比”阶段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作为考察、公示对象。
考察由组委会牵头组织进行,公示期7天,在《株洲日报》刊登公示名单。
考察、公示合格者,经组委会研究审定,确定为“2008年株洲市‘80后’优秀青年干部(管理人才)推选活动”入选人员,参与第三阶段的推选活动。
(三)第三阶段:“综合评”。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入选人员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定,分两轮评选出活动前30名、前10名人选。
第一轮:面试答题。从第二阶段入选人员中评选出前30名人选。评委由领导、专家、“两委员一代表”组成。面试情况组织媒体进行报道,面试过程允许群众旁听观摩。
第二轮:能力素质展示。内容包括即兴演讲、模拟答题和特长展示,从前30名人选中最终推选出前10名人选。评委由领导、专家、“两委员一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群众代表组成,评委中领导所占比例不高于30%。本轮评选组织网络投票,评选过程进行全程录播。
六、结果运用
(一)对100名入选人员颁发“2008年株洲市‘80后’优秀青年干部(管理人才)推选活动”入选证书,纳入市人才库实行跟踪考察,动态管理,针对性地进行菜单式培训,并根据有关条件和规定,分别作为科局级、副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和中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对象。
(二)对入选人员中的前30名人选,根据培养需要,组织到有关院校和培训机构进行专题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到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和市直机关及县市区、乡镇适当岗位,进行跟班学习和锻炼。
(三)对入选人员中前10名人选,根据有关条件和规定,可破格选拔到科局级或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
(四)入选人员中没有公务员身份者,今后党政机关在选调工作人员时可优先选调。
(五)入选人员中有特别专长者,可通过适当途径调整工作岗位,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作用。
七、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定于2008年7月中旬启动, 进行宣传发动;7月下旬至9月上旬为活动第一阶段时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为活动第二阶段时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为活动第三阶段时间;11月中下旬公布推选结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市开展 “80后”优秀青年干部(管理人才)推选活动,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大胆探索。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圆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专门机构,迅速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落实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实施。活动组委会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同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市符合条件的青年踊跃参与本次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进的活动氛围。本次活动将设立“组织奖”。对活动组织好,入选人员多的县市区、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
本《实施意见》内容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办
共青团株洲市委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