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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白蚁防治中淘汰氯丹灭蚁灵工作计划
省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湘政办函[2007]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白蚁防治中淘汰氯丹和灭蚁灵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市已向省替代项目协调指导小组呈报了请求加入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的请示,并明确我局为项目牵头部门。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1、自2007年元月起,不再购入氯丹和灭蚁灵两种药物。
2、严格控制全市现有的库存2.5吨氯丹和5公斤灭蚁灵的使用范围,必须远离水源和在园林绿化白蚁灭治中限量使用,并在2009年4月底前用完。
3、自2009年4月以后,在全市白蚁防治中只准许使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具备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且登记内容明确包括白蚁防治用途的药物。
4、开展推广白蚁监测——控制系统的应用试点。在市内选择5个新建小区:惠天然•山水国际、星城•平安里、中房•共和城、尚格名城、香山美境作为我市白蚁监测——控制系统的应用试点项目,积累经验。5个试点项目约需饵剂5100个。
5、在全市房屋白蚁防治中推广使用饵剂系统,在实施中加大白蚁防治知识的宣传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定期检查和更换饵剂,维护设施完好。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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