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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另行文)
刘朝华,男,1977年9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炎陵县教育局干部,1995年入伍,1998年退役,2008年8月17日,在走访策源乡贫困学生途中因遭遇车祸不幸罹难。
刘朝华同志在部队期间,当过部队的战斗员、炊事员、驾驶员、饲养员,数十次投入到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的战斗中,四次受到上级嘉奖,荣获三等功一次。退役后,他干一行爱一行,无论烧锅炉,任司机,还是从事勤工俭学管理,都兢兢业业。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从1995年起,就积极参加助学行动,几乎所有的双休日都用来走访困难学生。为帮助更多困难学生,他发起组建炎陵义工助学团队,在网上发起“10元助学活动”,聚集了一批亲朋和网友,把爱心播撒到炎陵的村村寨寨,帮助了200多名贫困学生和重病患者,许多人在他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有的考上了大学。
刘朝华同志以他闪亮的人格魅力凝聚起千万人的爱心,呼唤起千万人的责任。他的身上体现了当代青年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高尚品德,是实践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杰出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市委决定追授刘朝华同志为“株洲青年楷模”,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刘朝华同志学习。学习他恪尽职守、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学习他大爱无私、倾情助学的优秀品格,学习他淡泊名利、传递爱心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在生活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平凡中见伟大,在细微中显精神。
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向全市发出了“保二争一”的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刘朝华同志为楷模,增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实现新目标、创造新业绩。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开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刘朝华同志为榜样,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行动中,立足本职岗位,一心一意干好工作,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优势,把机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步伐,为实现株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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