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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O9株洲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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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各预算执行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市政府采取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目标不变、速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突出“保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财政工作主题,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带来的影响,认真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一系列刺激经济政策,全市经济在逆势中实现快速发展,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0127万元,比上年增长42.38%,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分别增长27.55%和27.56%;支持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全市有17万人享受了城乡低保;投入1.23亿元用于“和谐家园”廉租房建设及廉租房维修改造,下拨资金1102万元支持“农民用水政府买单”,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和谐社会建设。
(三)实施科学精细管理,财政改革取得了新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项目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市本级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全面实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改革正式推行,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在做好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规定。对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四)财政收入存在结构性矛盾,税收比重下降,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2009年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1012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103940万元,占49.47%,财政收入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市本级预算管理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因部门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往往晚于部门预算编报时间,部门工作安排与部门预算不能很好地衔接,导致部分公共专项和部门预算年初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影响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受历史原因形成和财政收支规模逐年调整等因素影响,2009年25242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列入了一般预算收入,未列入基金预算。
3、由于上级财政指标下拨较迟、部分项目未开工等因素影响,经批复的预算支出当年未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5103.88万元。
4、以暂付款(暂借款)形式拨付预算资金8360.33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安排不足但已实施的项目,如:市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用于时代大道建设周转金;市政建设总公司借款741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炎帝陵基金会借款500万元,用于炎帝陵一期续建工程款。
5、2009年9月将化解“普九”债务配套资金500万元暂付至市教育基金会,至审计时止未收回。
6、2009年12月将资产处置间隙资金200万元借给天台山庄用于归还市商业银行贷款,至审计时止未收回。
7、至2009年末,原市一商业局、原市冶金机械局等22家已注销的单位在预算外资金专户仍有资金结余493.31万元,未及时清理缴入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市审计局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预算执行部门作为审计重点,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利局等13个部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安排、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财力不够均匀。13家单位人平经费支出相差近5万元。
2、部门预算指标结余过大。因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上级财政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和项目进展不理想等因素影响,2009年末市农业局累计结余项目预算指标994.58万元,市水利局预算指标结余787.42万元,影响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3、基本支出挤占专项资金。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将项目策划、技术改造等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单位办公经费不足;市教育局用教育费附加支付机关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等费用;市畜牧水产局用畜禽产业工作经费弥补办公经费。
(三)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市体育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市体育中心(以下简称体育中心)占地840亩,建筑面积136900平方米,工程于2003年9月开始动工,2006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7016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业主单位市天元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产业公司)自筹和长期借款解决。
存在的问题:
(1)挤占建设成本。至审计时止,体育中心项目共列支省十运会运行费、十运会期间管理人员支出、十运会办公用固定资产、招商引资支出共计919.05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体育中心项目投资估算为7016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应超过533.8万元,至审计时止,已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609.7万元,超支75.9万元。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产业公司共购小车四台,其中三台车现被市教育投资管理公司调用,未办理相关手续。
(4)应缴未缴各项税费。其中: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建安工程营业税及附加552.8万元,个人所得税181.9万元;产业公司自购材料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4.97万元;建设单位应缴未缴印花税18.12万元;未缴纳已代扣的个人所得税3.13万元。
2、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项目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工作指挥部)负责,从2006年4月正式动工,2007年9月竣工,投资计划9500万元,到2010年3月31日止实际投入资金9742.71万元,工程结算总金额为9792.5万元。
存在的问题:
(1)工程管理存在违规现象,整个创建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概算未按规定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复,除天台公园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未实施项目监理,由市园林设计科研所负责承建的部分工程未进行招标。
(2)多付工程款。石峰大桥西山头项目工程结算金额36.29万元(含劳保基金0.71万元),实际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54万元,多付18.41万元。后追回10万元仍多付工程款8.41万元。
(3)至2010年3月末止,施工单位已收工程款未开具建安发票金额共计3998.51万元,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136.82万元,个人所得税20.2万元。
对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市政府已责成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加强财政管理,认真整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将在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三、2009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全市审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审计监督,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11个,绩效审计项目153个,查出各类违规资金45326万元,处理上缴财政金额6673万元,责成归还原渠道资金394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7854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免疫系统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09年,市审计局对2008年度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比较规范,收支基本平衡,社会保障能力有所提高。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8年市本级参保人数177631人,缴费人数139560人,离退休人数93421人。当年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26亿元,基金收缴率达96%,比上年同期增加1.03亿元,增长20%;财政补贴收入4.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92亿元、地方财政补贴0.91亿元)。当年市本级基本养老金支出10.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05亿元,增长25.6%。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7亿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8年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98000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73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1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7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0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94万元。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74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8315万元,占总支出55.9%,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4432万元,占总支出的44.1%。2008年末累计结余63852万元,增加1251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9128万元,增加6878万元,增长21.3%;个人账户基金结余24724万元,增加5632万元,增长29.5%。统筹基金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8年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82000人。全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5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89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44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5万元、市以及市以下财政补助366万元),利息收入12万元。支出324万元。累计结余1547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8年市本级的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为242084人,参保单位878家,享受工亡待遇的9人,享受工伤待遇的2151人。工伤保险基金2008年收入合计2560.59万元,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2251.74万元,利息收入139.8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1.96万元。当年支出合计1824.02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378.29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21.42万元,其他支出169.9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4.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36.57万元,累计结余7226.06万元。
5、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8年度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712家,参保人数为180019人,其中:企业157421人,事业单位19575人,其他单位3023人。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5221人次。2008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358.2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8935.99万元,利息收入326.2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5.5万元,其他收入0.14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当年支出合计7762.5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5975.49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308.0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68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400.7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3万元,转移支出0.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595.71万元。
6、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8年市本级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0.3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589万元,同比增加318万元,增长25%。当年生育保险支出1104万元,同比增加337万元,增长43.9%。全年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247万元,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12.9%。
(二)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房产局和市财政局、醴陵市人民政府、茶陵县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结果来看,我市自2007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保障性住房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的新建和货币补贴等工作任务。2007年至2009年3月止,全市共筹措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21678.66万元,累计支出合计11252.16万元,全市投资新建廉租住房项目17个,建筑占地165.11亩,总建筑面积284673平方米,开发廉租住房5779套,已交付使用1370套(建筑面积64083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房项目29个,建筑面积430000平方米,新建住房5716套;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704.56万元。较好的解决了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项目开发建设程序不合规。市房产局(和谐家园项目部)与湖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和谐家园一期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43.46万元未按规定招投标;共签订5份总计承包金额5780.11万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施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获得批准。
2、资金使用不合规。市房产局付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白蚁防治费7.12万元、付市人防办人防易地建设费2.29万元、付市房屋管理所"和谐家园"前期物业管理费22.7万元,列廉租专项资金;收市财政拨廉租住房补贴20万元,未入廉租住房专户账,记入机关行政账;2008年茶陵县部分享受廉租补贴的家庭,其资格认定未按规定经过社区核准。
(三)财政体制运行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以及醴陵市财政局、攸县财政局2007年至2008年现行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现行财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一是非税收入增长快于税收收入的增长,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由2007年的35.03%上升到2008年的37.65%;二是上划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过大,2007年、2008年我市上划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39%和42.1%。由于非税收入大都有专项用途,真正体现在财力上的支出并不多,同时在上划的税收中我市实际得到的可用财力也很少,由此造成财政收入增长并未带来实际可用财力的增长。
2、刚性支出压力大,支出结构得不到优化。一方面是刚性支出不能少,另一方面是有更多的民生支出,如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支出急需安排,造成了收入的增长赶不上支出增长的速度,使支出的结构得不到进一步优化。
3、财政事权不匹配,县乡财政运行困难。我市现行财政体制是1994年参照中央与地方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制定的,运行期间省里先后进行了四次较大的调整。在财力向上集中的同时,职能和支出责任却不断下放,当地政府需要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诸多责任,这些责任通常刚性强,支出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再加上行政经费居高不下,县乡财政运行越来越困难。
四、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意见
根据审计结果,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除责成市财政局等预算部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外,专题拟定了如下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以“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旅游升温”三大战役为抓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提高其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税源经济发展,夯实财政增收的基础;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财政资金应对旅游、城市开发等方面实行倾斜扶持,推进新型的、可持续发展的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刚性。责成财政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细化部门预算,逐步建立起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中央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政府预算编制的协调和衔接机制,降低调整、追加的比重,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推进预算和投资公开,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保证依法执行预算;各预算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节约行政支出。
(三)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财政部门在安排部门预算时尽量做到公平、均衡,避免差距过大,确保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公平性;将公共专项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请款书的全面审核,确保各请款事实真实并符合规定;坚持拨款按计划、支付按进度、使用按政策,保障预算的规范性、有序性和严肃性;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沉积和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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