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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每年平均2000元,资助面达20%;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奖励面达3%;中职贫困生每人每年1500元……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三等,分别是每生每年3000、2000、1000元。 省教育厅透露,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者,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分配的名额和下达的预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特殊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的原则,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和下达预算。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按照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特殊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的基本原则分配名额和下达预算。 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分配的名额和下达的预算,按照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特殊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的基本原则进行分配。 我省国家助学金分3等,名额比例为1∶1∶1,一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学生获资助分等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意见和各高校实际情况确定。 中等职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作结合、顶岗实习。 省教育厅明确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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