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基金会救助申请须知
英雄基金是由长沙市爱心市民捐赠,为帮助因见义勇为而困难的英雄家庭设立的专项救助基金。为确保资助工作规范、公开、透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救助对象:因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而导致生活陷入困难,对其家庭(本人或父母双亲、未再婚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实施救助。本人或直系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向英雄基金申请救助。
一、救助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抚恤救助的标准,基金救助确定两类:
一类:200—900元/月
二类:1000—1500元/月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到市慈善总会领取《英雄基金救助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资料:
(1)见义勇为者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见义勇为者的相关证明文件;
(3)见义勇为者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填写的《英雄基金救助申请表》;
(5)见义勇为致伤残者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初步体检报告;
(6)乡(镇、办事处)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核查后,在《英雄基金救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市慈善总会。
3、申请人领取救助款满一年须办理家庭状况审核后,继续救助。
三、审批程序
1、英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有关资料,根据见义勇为英雄人物的社会影响、伤残程序、家庭成员、生活状况及困难程度,确定救助对象,拟定救助标准,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救助决定。明确不能实施救助的,办公室出具书面回执,说明理由,并退回原申报材料。
2、公示救助名单和救助标准。
四、救助方式
1、基金管委会为申请人开设专用救助储蓄账号。
2、基金委员会按月将救助款转入专用账户。
五、最终解释权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英雄基金管理委员会。
株洲市慈善总会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