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日上午,我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制毒案在石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犯鲁艺共制造K粉9.8千克,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另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至8年不等。
今年32岁的鲁艺是常德市石门县人,无业的他来株洲后租住在荷塘区。2006年4月,鲁艺在互联网上查找制造毒品K粉的方法,并化名 “陈凯”与被告人王进章结识。王自称懂得制造毒品K粉的方法,鲁艺将4千元所谓 “技术转让费”付给王进章后,王便将载有制造毒品K粉所需设备及化工原料、工艺流程等内容的资料传真给了鲁艺,并通过快递将50克制毒主要原料发给鲁艺。鲁艺收到后,购买了其他所需设备及辅助原料,于2006年4月6日晚至次日凌晨,在租房着手试制毒品K粉。在王进章电话指导下,鲁艺生产出10克K粉。
在证实成功后,鲁艺一发不可收,至案发前,共制造毒品K粉9.8千克,并边制造边贩卖,从中获取利润35万余元。
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另外12名被告人也加入制造和贩卖K粉行列,形成了一个制造、贩卖毒品的网络,开始了疯狂的贩毒行动。其中被告人刘湛共贩卖毒品达159次。所有被告人至案发前,共贩卖K粉6.175千克。
2006年7月,鲁艺被石峰公安分局抓获。警方由此打开破案之门,利用3个月的时间,连续作战,将其余人员一一抓获。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