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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爆炸事件系非法运输爆炸物引起误爆
来源: 株洲日报 时间: 2007-09-10 作者: 黄永新 郑新纲
      本报讯 “9·5”芦淞爆炸事件发生后,社会上和网络上对死伤人数众说纷纭。为澄清真相,市公安局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黄进革称,经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痕迹、理化、法医等方面专家缜密地勘查检验、科学分析认定:该事件是一起由助力摩托车驾驶员在非法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引起的误爆事件。目前,1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

      救护与侦查齐头并进

      9月5日18时许,芦淞区建设南路23号临街马路边,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助力50型摩托车发生爆炸,爆炸中心直接造成1死5伤。其中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2名群众伤势较重,另有少数过路群众因爆炸震坏路边门店玻璃散落而致轻微伤。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导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邹安宝为主的专案指挥部,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爆炸现场救护受伤群众、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等工作;省公安厅派出领导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勘查工作。随后,市公安局组织数千民警深入城乡摸排调查。

      目前,经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痕迹、理化、法医等方面专家缜密地勘查检验、科学分析,认定:该爆炸事件是由助力摩托车驾驶员在非法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引起的误爆事件。

      5万元悬赏查找线索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肇事死亡的摩托车驾驶员系男性,年龄45岁左右,留5厘米左右短发,身高1.65米左右,中等体态,了解基本爆破知识或有过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上身穿深蓝色T恤,下身穿灰白色长裤,内穿蓝色平角短裤,脚穿41码左右的黄色牛筋底黑皮鞋;随身携带1台 “华为”牌A318型小灵通直板手机;骑一辆2005年8月重庆产原田牌50型助力摩托车,随身携带建设牌摩托车专用雨衣及100余元现金。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根据死者上述情况,积极提供线索,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给予5万元重奖。举报热线电话为:0733-8683110,8683114,13707332001。

      当事人一人担责

      “此人既是被害人,又是非法携带爆炸物品的害人者!”警方称,由于是误爆引起的爆炸事件,所以责任应只能由当事人一人承担,与其他人无关。

      警方希望误爆身亡摩托车驾驶员的家属、亲友,主动到公安机关辨认死者身份,提供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尊重、保护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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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唐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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